1、“搞好科技创新、创建和谐潞西”为指导思想,做好科技进步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2负责编制科技活动年度计划和科技长期发展规划;
3、组织抓好各种科技试验示范及各种科技创新工作;
4、负责科技项目的申报管理、结题验收工作;
5加强民营科技企业的调研、引导和帮助及发展;
6、负责对全市科技工作者的联系、管理、服务,搞好学术交流;
7、承担上级业务部门的相关任务,积极联系指导乡镇的科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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