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决策部署,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精准化,我市将全面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集目的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的目标是全面摸清我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为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奠定基础。
二、采集对象
户籍在芒市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具体包括以下12类人员:
(一)军队转业干部;
(二)退役士兵;
(三)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
(四)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
(五)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
(六)复员军人;
(七)残疾军人;
(八)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
(九)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十)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十一)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十二)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三、信息采集内容
主要包括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个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对象类别、基本生活状况等,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疗、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等多项基础信息和照片。具体内容以信息采集工作软件填报表或纸质填报表为准。
四、申报材料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申报时,需携带并主动提供下列证件或材料原件:
(1)身份证;
(2)户口本;
(3)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提供);
(4)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提供);
(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
(6)立功受奖证件;
(7)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五、信息申报时间
六、信息采集地点
请符合采集条件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前往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农场集中采集点申报信息。具体地点如下:
勐焕街道:勐焕街道社会事务办(咨询电话:0692-3027558)
芒市镇:芒市镇社会事务办(咨询电话:0692-2293270)
勐戛镇:勐戛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692-3067269)
风平镇:风平镇民政办(咨询电话:0692-3067310)
遮放镇:遮放镇为民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692-3029034)
芒海镇:芒海镇为民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692-3027828)
中山乡:中山乡民政办(咨询电话:0692-2950011)
西山乡:西山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692-3067311)
轩岗乡:轩岗乡为民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692-3029600)
五岔路乡:五岔路乡社会事务办(咨询电话:0692-3067239)
江东乡:江东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692-3028535)
三台山乡:三台山乡为民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692-2932008)
遮放农场:遮放农场社会事务办(咨询电话:0692-3027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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