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以及《中共德宏州委关于印发〈德宏州“英才兴边”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德发〔2020〕27号)精神,发挥科技创新人才队伍的带动作用,提高德宏州重点产业、行业、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强德宏州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技术创新人才、创新团队的培养工作,现将2021年德宏州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技术创新人才、创新团队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
按地域管理的原则推荐。驻芒市的州直相关部门及科研站所由主管部门初审推荐;驻县市的州直科研站所、企业及县市相关单位由所在各县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初审推荐。各推荐部门对所报材料审核后签署具体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
申报条件
(一)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2. 年龄不超过45岁。
3. 有明确的学术和技术研究方向,并从事相关科学技术创新研究与开发活动。
除具备上述款项规定的条件外,自申报之日起近三年内,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并完成州级以上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点学科建设等技术工作。
(2)在省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过专业论文或者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专著的第一作者。
(3)省政府科学技术奖的主要获得者。
享受州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特殊津贴的人才。
(二)技术创新人才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2. 年龄不超过 40 岁。
3. 有明确的学术和技术研究方向,并从事相关科学技术创新研究与开发活动。
除具备上述款项规定的条件外,自申报之日起近三年内,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并完成州级以上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点学科建设等技术工作。
(2)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排名前3位。
(3)在省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过专业论文,或者在州级以上出版社出版专著的第一作者。
(三)技术创新团队
1. 团队的学术(技术)水平必须在全州同行处于领先地位,研究开发工作已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明显的创新能力或创新成果转化能力。
2. 团队带头人或领军人才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技术)造诣和创新能力,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在研究开发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力;必须是完成过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州级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的主持人。
3. 团队研究开发方向属于德宏州重点产业、重点发展领域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公益技术,其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4. 团队要由7名以上成员组成,其中核心成员1~3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3年来获得过国家、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并为主要完成人,或者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5. 团队一般以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州级以上工程技术中心或者研发中心等为依托,具备开展研发的工作条件和环境氛围,有健全的运行管理机制和激励工作机制。
三、项目名额分配、支持及管理
(一)2021年德宏州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技术创新人才选拔各4人,每人一次性安排培养经费1万元。
(二)2021年德宏州创新团队选拔3支,每支团队一次性安排培养经费4万元。
(三)带头人、创新人才及创新团队进入培养期后7日内签订培养计划任务书,州工信科技局根据培养计划任务书每年12月20日前组织带头人、创新人才及创新团队的年度考核工作。年度考核结果分为“实现培养计划目标”、“基本实现培养计划目标”、“未实现培养计划目标”三个等次。
(四)带头人、创新人才及创新团队培养期满后,州工信科技局根据培养计划任务书负责组织进行出站评价,达到出站标准的人才和团队,报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并颁发州委州人民政府荣誉证书。
四、注意事项
(一)填写统一编制的《德宏州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技术创新人才培养申请表》和《德宏州创新团队申请表》。
申报材料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并签字盖章,凡申报材料不全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提交评审。
(二)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技术创新人才材料要求
《申请表》与其它附件材料一并装订,装订顺序为:《申请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各种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的信函或通知、论文专著被引用和学术技术评价证明、取得经济效益的证明、论文或技术报告等复印件、承担在研项目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一式2份,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并提交电子版。
(三)创新团队材料要求
1. 团队核心成员1-3人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证书,副高级以上职称证书,近3年来获得过国家、省科学技术奖或德宏州科学技术奖二等以上及国际学术性奖励、国家发明专利等。包括奖励名称、等级、获奖者(按顺序全部列出)、年份,并提供证书的复印件。
2. 提供5篇近三年发表的创新性突出的论文复印件或能证明其技术创新能力的标志性成果的材料。如有论文、专著被引用或评价的情况,应提供被引用或评价材料的复印件。
3. 装订顺序为:《团队申请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各种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的信函或通知、论文专著被引用和学术技术评价证明、取得经济效益的证明、论文或技术报告等复印件、承担在研项目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一式2份,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并提交电子版。
五、材料受理及咨询
受理时间:2021年5月31日以前,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芒市目瑙纵歌路40号四楼409室(州工信科技局人才与对外合作科)
联系人:梁 敏、董晓清
联系电话:2110181
电子信箱:yndhkjjrck@126.com
[附件: 德宏州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创新人才申请简表]
[附件: 德宏州创新团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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