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本县(区)行政区内的企业法人
二、受理条件
(一)拥有可支配权的固定创业场所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其中生产厂房面积应在10000平方米以上;楼宇型基地的面积应在3000平方米以上。
(二)有专门的服务机构和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能为小企业提供包括信息、技术、融资、质量、节能、环保、创业、培训、管理、商务、现代物流等至少5项以上公共服务。
(四)入驻企业20家以上并具有滚动孵化小企业的功能,且小微企业的数量占入驻企业的80%以上;或连续两年每年新增入驻小微企业5家以上;或者每年新增就业人员100人以上。
三、受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
受理地址:芒市政务大厅综合窗口(C1区)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网络受理
受理地址:网址:芒市政务服务网上大厅:https://zwfw.yn.gov.cn/portal
受理时间:工作日全天受理。
四、申请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份数 |
材料来源 |
其他要求 |
|
1 |
云南省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申报表
|
原件 |
3份 |
申请人自备 |
自行下载 |
|
2 |
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原件 |
3份 |
申请人自备 |
|
|
3 |
入驻小微企业情况表
|
原件 |
3份 |
申请人自备 |
|
注:申请表可到芒市政务服务网上大厅下载。
芒市政务服务网上大厅:https://zwfw.yn.gov.cn/portal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无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企业发放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xxx年度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送达方式:企业到场自取
八、咨询
现场咨询:芒市政务大厅综合窗口(C1区)
电话咨询: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科技创新股,咨询电话:(0692)2121561
九、监督投诉方式
(一)窗口监督投诉:芒市大街109号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芒市残联大楼5楼科技创新股,电话号码:(0692)2121561
(二)政务服务: 芒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监督股,电话号码:(0692)2272789
(三)网络投诉: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门户网站(http://www.dhms.gov.cn/wsgyj/Web/index.aspx)
(四)其他投诉:拨打“12345”政府热线,扫描政务服务“好差评”二维码。
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认定备案登记办事流程示意图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大街109号 邮编:678400 电话:0692-2121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