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

芒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

浏览量:8902    作者: 日期:2021/2/18

根据《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芒政办发〔2020〕46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促进农村电商发展,确保工作取得有效成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联席会议制度

成立以市人民政府市长为第一召集人,分管副市长为主要召集人,芒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芒市电商办”)主任为副召集人,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芒市电子商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工业商务科技局,芒市电商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联席会议职能

(一)听取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情况、责任分解、配套文件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二)听取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开展情况及子项目实施、资金报账、电商扶贫等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三)传达学习中央、省、州、市党委政府和上级各部门开展电子商务工作的有关政策。

(四)研究和部署今后一段时间内的电子商务进农村及电商扶贫工作,对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对策、协调解决。

三、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的有关问题。及时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信息,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四、工作规则

芒市电子商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定期或按需召开,会议由主要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研究讨论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报会议主持人确定。

(一)重大会议许经联席会议讨论,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召集人签批后下发。

(二)联席会议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必要时可临时召开芒市电子商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做好会议安排。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全市电商工作情况及有关成员单位参会与信息报告情况。

(四)联席会议不刻公章,需以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通知文件,以芒市电商办(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印章代签。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芒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9日

 [附件: 芒电商办〔2021〕4 号芒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联席会议制度


文章来源:电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