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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妇女儿童保护案例

浏览量:16358    作者: 日期:2020/7/13

时刻警醒坏人就在身边

被告人:岳X美、玛X相、董X云、岳X保

案件事实:2018年6月份左右,被告人玛X相、董X云商量将被害人谭某某(11个月大,系玛X相的女儿)送给别人养。被告人岳X美通过董X云得知此消息后,主动联系湖北省XX县欧X翠,商定以人民币30000元的价格将被害人谭某某卖给欧X翠、童X夫妇,欧X翠夫妇于2018年6月30日付给岳X美人民币7000元(其中4000元作为路费)。随后岳X美通过董X云与玛X相联系,并告知玛X相等人有人愿意以人民币20000元的价格收买被害人谭某某。

被告人岳X美、玛X相、董X云、岳X保无视国家法律,拐卖儿童,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拐卖儿童罪。根据本案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犯罪情节、在犯罪中所起作用及其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后果对被告人予以惩处。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判处:1.被告人岳X美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2.被告人玛X相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3.被告人董X云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4.被告人岳X保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典型意义:现在社会的拐骗儿童案层出不穷,骗子固然可恨,可是这也与我们没有教育孩子防拐骗知识有一定的关系,作为学校与家长,我们一定要教会孩子关于防拐骗的安全知识,让孩子有自我保护意识。

1.要孩子牢记自家的详细地址、父母的姓名、电话号码、工作单位,并能背下来。家里的亲戚朋友或可以依靠的人的相关情况,也可以让孩子记住,如果被拐骗要核实身份、寻找父母,这些信息十分有用。

2.不一定给孩子配手机,但最好给孩子少许零用钱,可以用来在紧急时刻打电话求救,或者求助别人打电话报警、联系父母。报警电话是多少,也要教给孩子,让孩子牢记。

3.提前跟孩子做好约定,比如没有父母的通知绝不能跟陌生人走,去同学家或跟同学一起在外面玩,行踪要及时跟父母汇报,还有父母突然有事不能去接该怎么办等等,这些都要提前说好。尤其要提醒孩子“不要跟陌生人上车”。有时候,拐骗犯有进一步的犯罪企图,就会准备交通工具,然后骗孩子说“你爸妈叫你上我的车”、“我给你爸爸拿了好东西,你去看看吧”。孩子一旦上车,就会被控制、绑架。

4.家长和学校老师也需要做好约定,比如放学后必须由父母或家里的亲人来接孩子,否则绝不要让孩子离开。要跟老师交接好,不要产生误会。

5.要教导孩子,僻静、人少的地方不要去,不要总是一个人活动。最好和同学、朋友一块走,养成群体性活动的习惯。家长平时也要多带孩子参加集体活动,增强孩子的自我应对能力、自我保护能力和鉴别力。


文章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