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认真贯彻《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商电〔2019〕14号)要求,切实做好芒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促进芒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加快推动农产品流通现代化,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在认真解读政策、充分学习外地经验、积极对接企业的基础上,结合芒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芒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计划建设1个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及市级电子商务公仓储物流配送中心,60个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其中12个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48个行政村电商服务点);开展电子商务培训3000人次以上(其中专业技能培训不低于500人次);建设农村电商供应链体系,建成1个区域公共品牌,开发5个以上扶贫产品,培育电商扶贫示范企业(网商)5户以上,建档立卡电商扶贫示范户20户以上;开展2次以上的电商营销宣传活动,营造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良好氛围;建立市级项目监督审核机制,加强日常管理,规范项目建设运营。预计总投资1950万元,其中:专项资金1350万元,市财政配套200万元,绩效评价奖励资金400万元。因配套资金及绩效评价奖励资金没有纳入招标计划,目前按照专项资金1350万进行招标。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合作企业,将示范项目整体打包或分项目打包等方式招标确定一家第三方合作企业。
三、制定实施方案的意义
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的实施将带动全市经济增长,实现外销优质农特产品,解决农民农特产品价格低、产品滞销问题;为解决返乡人才创业就业问题打开新思路;带动贫困户产业发展,解决贫困户增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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