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外婚姻登记方式
(一)边民婚姻登记(缅甸边民和中国边民婚姻登记)。主要是根据新修订的2012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国边民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办法》(民政部第45号令),《办法》中明确了边民的定义、办理边民婚姻登记的机关、所提供的证件材料等。边民是指中国与毗邻国边界线两侧县级行政区域内有当地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机关为边境地区县市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由于梁河县不属于边境地区县市,故梁河县民政局不开展边民婚姻登记工作。毗邻国边民需提供的材料:一是能够证明本人是边民的有效护照、国际旅行证件或者边境地区出入通行证;二是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由毗邻国边境地区与中国乡(镇)人民政府同级政府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有效期6个月)。
(二)涉外婚姻登记(除边民以外的外籍人员与中国公民的婚姻登记)。主要是根据2003年10月1日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第387号令)和2016年2月1日施行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民发﹝2015﹞230号),婚姻登记机关为德宏州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外国人需提供的材料:一是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是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有效期6个月)。
二、涉外婚姻登记流程
(一)结婚(补领)登记流程:
1.双方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德宏州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德宏州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等进行查验,确保所有必要的信息都已齐全。
3.审查证件、证明、声明:询问当事人是否自愿结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查验;当事人双方各自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风险告知书》。
当事人现场复述声明书内容,并由婚姻登记员作为监誓人在声明书上签名;
4.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填写登记证明书并复述证明书内容;在确认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后,婚姻登记机关会为当事人颁发结婚证,并且双方需要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签名并按指纹。
5.结婚证发放:在当事人双方都在场的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将结婚证颁发给当事人,并进行见证。
(二)离婚登记
自2021年1月1日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 双方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德宏州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德宏州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等进行查验,确保所有必要的信息都已齐全。
3.审查证件、证明、声明:询问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查验;当事人双方各自填写一份《离婚登记声明书》。
4.领取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双方当事人待“冷静期”届满决定办理离婚的,应当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到德宏州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三)离婚办理
1.双方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德宏州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德宏州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等进行查验,确保所有必要的信息都已齐全。
3.审查证件、证明、声明:询问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查看双方离婚协议书是否合理(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查验;当事人双方各自填写一份《离婚登记询问笔录》、《风险告知书》。
4.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填写登记证明书并复述证明书内容;在确认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后,婚姻登记机关会为当事人颁发离婚证,并且双方需要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签名并按指纹。
5.离婚证发放:在当事人双方都在场的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将离婚证颁发给当事人,并结束办理。
三、德宏州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排腊保 李宽嫚
联系电话:0692-2275615
地址:德宏州芒市政务服务中心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0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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