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是芒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归口管理指导全市外事工作,同时履行中共芒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对外方针政策和各项涉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对我市外事工作的指示、部署,并根据授权协调有关部门的外事活动。
二、办理市委、市人大、政府和市政协的对外事务。
三、根据授权归口管理和协调全市有关涉外事务和审查办理因公出国(境)事宜。
四、调查研究邻国政治、经济、对外方针、政策,了解国际周边重大经济信息和对外法律、法规,为我市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
五、负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缅边境芒市段的界务和来访外宾、外国记者的有关事务。
六、根据授权负责有关国家的社团党团的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州外办交办的其它事务。
八、指导边境乡(镇)的外事工作。
九、根据授权,负责有关国家在我市常住专家学者的管理。
十、负责全市外事干部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斑色路16号 邮编:678400 电话:0692-2126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