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卫生健康局

行政处罚决定公开(芒卫公罚〔2024〕19号)

浏览量:3649    作者: 日期:2024/11/12

被处罚单位:芒市超体健身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33103MA6PE57X5D,地址: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广场西侧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芒卫公罚〔2024〕19号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11月11日

违法事实:2024年09月20日芒市超体健身服务中心存在未按规定对游泳场(馆)水质进行卫生检测的行为

违法依据和处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现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处罚内容1.警告;2.罚款人民币佰元整(¥800.00)的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芒市卫生健康局

文章来源:芒市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