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卫生健康局

芒市卫生健康局《催告书》 送达公告(占昌新)

浏览量:3368    作者: 日期:2024/10/24

昌新男,汉族,身份证号码360428********1414,户籍地址: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和合乡黄金村):

我局于20240413日向你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芒卫医罚〔2023〕28号),你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请行政诉讼,且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规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我局依法向你进行催告,请你在收到本催告书》后10内履行如下义务:

罚款人民币万元整(70000.00)和加处罚款人民币万元整(70000.00)合计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140000.00缴至国家金库芒市支库,户名:芒市财政局

逾期仍未缴纳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五十四条的规定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你收到《催告书》后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若你需要陈述和申辩,请在收到本《催告书》10日内向以下单位提出陈述和申辩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单位:芒市卫生监督大队

地址:芒市新建路58-A

邮政编码:678400

联系人:林宗玉、韦祺

联系电话:0692-2132589

 

 

 

芒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0月24日

文章来源:芒市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