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当前疫情形势,切实做到早发现、快处置,将疫情输入和扩散风险降到最低,现将来(返)芒人员防控措施补充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对7天内有省外旅居史和省内有本土疫情发生县(市、区)旅居史来(返)芒人员,一律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并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完成3天2检(已完成“落地检”的,间隔24小时再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须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或组织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不前往网吧、健身房、电影院、棋牌室、KTV等密闭、半密闭场所。其他防控措施按照2022年10月4日发布的《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执行。
二、过境芒市前往其他地区的人员原则上当日离芒,须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查验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行。在芒期间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或组织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
三、符合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人员,入芒后第一时间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备,并自觉遵守相关疫情防控规定,因瞒报、谎报、拒报等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9日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电话:0692-2121262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芒罕路35号 邮编:678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