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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卫生监督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芒市卫生监督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芒市卫生监督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芒市卫生监督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预算01-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预算01-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2-1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预算02-2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预算03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预算04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05-1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预算05-2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预算05-3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预算06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07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08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预算09-1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预算09-2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预算10表)
芒市卫生监督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芒市卫生监督大队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和上级卫生监督执行机构的指导下,依法在公共卫生、医疗保健等领域,包括健康相关产品、卫生机构(包括医疗、预防保健和采供血机构等)和卫生专业性人员执业许可,开展综合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主要涵盖公共卫生监督、医疗执法监督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与管理三大方面,涉及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用水卫生、消毒产品、学校卫生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监督、打击无证行医和、非医疗机构、非法采供血工作等各个领域。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股、稽查股、医疗股、计划生育监督管理股、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股、许可股、协管办。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党建工作为引领,积极创建“模范机关”。一是扎实推进省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工作,确保规范化建设省级示范党支部稳中有升。二是围绕政治功能强、组织功能强、服务功能强、治理功能强、发展功能强,积极争做“五强”党组织,着力建设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2、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全面推进卫生行政审批改革。根据省州市要求,继续推进卫生健康行政许可全程电子化工作,梳理查找问题,理顺流程,确保真正实现“审批不见面、办事不求人”。
3、持续推进疫情防控工作,狠抓医疗机构监督检查,严防院感底线。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打造诚信医疗。
4、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等场所监督检查工作。推进常消毒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积极探索适宜芒市卫生监督协管发展模式,使卫生监督协管切实成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的有力补充和哨点兵,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在卫生监督执法中的作用。
5、重抓职业卫生健康执法服务。再核基数,提高服务质量,确实服务企业,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37.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7.3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248.17万元对比,减少10.81万元,下降4.36%,主要原因是2021年工伤保险计算公式错误,导致工伤保险费用大幅度增加,2021年总收入也增加,因此2022年相比2021年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7.3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7.3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7.36万元(本级财力237.3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248.17万元对比,减少10.80万元,下降4.36%,主要原因是2021年工伤保险计算公式错误,导致工伤保险费用大幅度增加,2021年总收入也增加,因此2022年相比2021年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7.3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37.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36万元,与上年248.17万元对比,减少28.81万元,下降11.6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监督检查执法工作经费安排在监督执法征管成本补助经费项目支出;项目支出18.00万元,与上年0万元对比,增加18.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增加监督执法征管成本补助项目。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0.0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5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
2082799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5.8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协管员社会保险单位部分;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工伤保险;
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支出194.4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9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1.6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219.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3.8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56万元,包括办公费3.42万元、水电费0.40万元、邮电费5.34万元、差旅费1.00万元、劳务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0.10万元、工会经费1.9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项目支出18.00万元,其中:办公费12.9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0。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卫生监督大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20万元,与上年3.20万元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卫生监督大队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0万元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卫生监督大队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0万元,与上年1.60万元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10次,预计接待3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卫生监督大队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0万元,与上年1.60万元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0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万元,与上年1.60万元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芒市卫生监督大队2022年共申报项目1个,已编制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18万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18万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2022年芒市卫生监督大队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下一步工作中,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卫生监督大队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5.56万元,与上年37.85万元对比,减少12.29万元,下降32.47%,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支出由项目支出。分别用于临聘人员工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方面。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芒市卫生监督大队资产总额467.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23万元,固定资产441.6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63.2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4.7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2项,账面原值7.2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
芒市卫生监督大队2022年预算无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五)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另文下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故我部门预算公开表中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05-3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表)、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表)、新增资产配置表(10表)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310300636100400111
[附件: 芒市卫生监督大队2022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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