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城区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持续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扎实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鼠、蟑、蚊、蝇”(以下简称四害)病媒生物,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芒市城区开展病媒生物消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消杀时间
消杀时间:9月13日——9月24日。
二、消杀范围
芒市建成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外环境,农贸市场、公共场所、绿化带、道路、主要街道、路段、街巷等下水道,污水沟渠、河道沿岸,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外环境。
三、注意事项
(一)建成区内各级各部门、乡镇、街道(社区)、物业小区要做好对业主和居民的宣传工作,在小区内张贴消杀公告,支持配合专业消杀服务公司的消杀服务工作。
(二)加强对儿童、老人和特殊人群的教育和管护,不得捡食投放的灭鼠毒饵;不得触碰或损坏安放在外的毒饵盒;管好家禽家畜,避免因误食灭鼠毒饵造成中毒事故。
(三)为预防误食中毒事故的发生,在集中消杀期间,请关好家中门窗,不得围观和随意触摸消杀药物以及喷施药物设施,不得在草坪蹲坐、躺卧,防止药剂引发身体不适。一旦发生误食,应立即就近前往医院救治。同时,请广大市民互相转告,确保施药期间安全顺利。
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芒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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