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医师执业注销注册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云南省德宏州芒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医疗机构内执业的医师执业注销许可申请。
二、审批条件
(一)依申请准予批准的条件:
拟在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受刑事处罚的;
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因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经培训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的;
有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医师执业证书》行为的;
国家卫计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4.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5、重新申请注册,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或组织考核不合格。
受理地点:云南省德宏州芒市广场中缅友谊馆一楼办证大厅B1。
办事窗口:云南省德宏州芒市政务管理局一楼政务服务大厅(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
四、申请材料
医师执业注销注册申请材料目录
|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 复印件 |
纸质\电子文件 |
份数 |
新办 |
增项 |
到期延续 |
依申请变更 |
其它申请变更 |
补正 |
依申请注销 |
|
1 |
《医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
原 件 |
纸 质 |
1 |
|
|
|
|
|
|
√ |
|
2 |
《医师执业证书》 |
原件 |
纸 质 |
1 |
|
|
|
|
|
|
√ |
|
3 |
注销注册原因的相应证明文件 |
复印件 |
纸 质 |
1 |
|
|
|
|
|
|
√ |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4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收回《医师执业证书》,发放《注销通知单》。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德宏州芒市政务管理局一楼政务服务大厅(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窗口)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 0692-2272800,监督电话 0692-2106227.
咨询及投诉地址:芒市政务管理局一楼政务服务大厅(芒市广场中缅友谊馆一楼)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下载地址:http://ynzwfw.yn.gov.cn/index.html?siteId=15044—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切换服务地-德宏-芒市—网上办事—部门服务—芒市卫生和计划生局—选择所需办理事项—办理—办理材料—下载所需表格
直接领取:芒市政务管理局一楼政务服务大厅(芒市广场中缅友谊馆一楼)
网上服务大厅地址:http://ynzwfw.yn.gov.cn/index.html?siteId=15044
|
是
是
|
附件
医师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电话:0692-2121262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芒罕路35号 邮编:678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