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卫生健康局

解读《芒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

浏览量:15597    作者: 日期:2020/9/18

一、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从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转向全行业监管,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注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从单项监管转向综合协同监管,从主要运用行政手段转向统筹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信息等多种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为推进健康芒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综合协调。强化政府主导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坚持依法监管,属地化全行业管理。合理界定并落实政府办医职责和医疗卫生机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明确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管理权力和职责。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审批机关和经营性质,均由所在地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实行统一监管。坚持社会共治,公开公正。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充分发挥信用体系的约束作用、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以及专业化组织、社会舆论和公众的监督作用。坚持改革创新,提升效能。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全要素、全流程监管,提升执法效能。

三、主要任务

《方案》主要明确了三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即明确监管主体和责任、加强全过程监管和创新监督机制,并细分为了22个小任务,涉及全市22个市直单位和部门,分工明确、责任明确,确保到2020年底,建立政府主导、分工协作、职责明确、科学有效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形成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队伍,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

 [附件: 芒政办发〔2020〕52号 关于印发芒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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