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卫生健康局

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5187    作者: 日期:2017/8/31

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二是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及卫生和计划生育应急处置工作。 三是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四是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行为的规范和层级执法监督工作。五是负责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六是负责指导管理中医药行业。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医药事业发展战略、规划。七是负责组织推进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信息化建设。八是负责指导乡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九是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十是负责组织指导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十一是负责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教育、宣传、培训与对外交流合作。十二是指导干部保健工作;承担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工作;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防疫防病领导小组、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是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为1个,我单位编制数34个,其中行政编制数27个,工勤编制数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数5个,退休人员35人,离休人员1人,实有人数76人,其他人员98人。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总收入:26451154.36元。具体明细如下:

 

其他收入1,061,011.01元,为江东卫生院汇入花拉厂村卫生室基建款(自筹资金) 50,000.00元、收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拨入幸福工程工作经费5,000.00元、收中山乡卫生院门诊楼工程款(自筹)26,152.27、省卫计局直拨入特别扶助金330,000.00、特别扶助(其它)10,000.00元、奖励扶助资金350,000.00元、风平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款(自筹)80,243.17元、江东花拉厂卫生室工程款(自筹)25,000.00元、工行专户转入上年结转奖优免补资金184,615.57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总支出:26,655165.12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芒市卫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0.14万元,比2015年减少677.08万元,下降率为40.86%。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8.0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1.96%。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芒市卫计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建设项目等专项,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85.36万元。比2015年减少37.42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力度慢、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少等减少资金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9.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5.25%。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29.03万元,下降率为17.24%,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力度慢、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少等减少资金支付。本单位为行政单位,按支出功能分类属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中:基本支出980.14万元,比2015年减少677.08万元,下降率为40.86%。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8.0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1.96%。项目支出1685.36万元。用于我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建设项目等专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3.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5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95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6.5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等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狠抓落实,严控“三公经费”及各种预算外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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