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卫生健康局

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浏览量:5067    作者: 日期:2017/2/27

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 3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  39人,退休人员36人;在编实有车辆 2 辆。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132.76 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32.7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2.76万元。

2017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596.79万元

即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社会保障缴费、村(居)委会干部工资、临时人员工资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2、商品和服务支出351.35  万元

其中:办公费10.1 万元,业务费334.47万元,工会费4.54  万元、退休公用经费1.86万元;

核定标准:办公费核定每人年均 2589.74元,在职人员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5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684.62 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238.57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4、其他项目类开支说明

2017年度开展工作中,建设项目资金支出 500 万元,主要用于 基本公卫、重大公卫、 奖优免补及三项制度资金配套独生子女保健费安全套、计生手术减免费等专项资金 500万元。

 

 

 

 

 

 

 

 

 

 

 

 

 

 

 

 

 

 

 

 

 

 

 

附件二:

“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表

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决算数

合计

23.46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6.95

3、公务用车费

16.51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6.51

      2)公务用车购置

注: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芒市财政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

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预算数

合计

22.5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6.5

3、公务用车费

16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6

      2)公务用车购置

 

注: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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