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汇总)
一、部门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39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399人,退休人员323人;在编实有车辆38 辆。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181.8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181.8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81.85万元。
2017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9481.15万元
即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社会保障缴费、村(居)委会干部工资、临时人员工资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2、商品和服务支出521.28 万元
其中:办公费33.03万元,业务费472.81万元,工会费15.44 万元、退休公用经费8.96万元;
核定标准:办公费核定每人年均827.82元,在职人员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277.4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28.98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1922.64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4、其他项目类开支说明
2017年度开展工作中,各种项目资金支出700.7万元,主要用于 基本公卫、重大公卫、 奖优免补及三项制度资金配套、独生子女保健费、安全套、计生手术减免费等专项资金700.7万元。
附件二:
“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表
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汇总)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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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16年决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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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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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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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6.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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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费 |
16.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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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6.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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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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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芒市财政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
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汇总)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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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17年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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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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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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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务接待费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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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费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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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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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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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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