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卫生健康局

芒市卫生监督大队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浏览量:5207    作者: 日期:2017/2/27

芒市卫生监督大队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能:芒市卫生监督大队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和上级卫生监督执行机构的指导下,依法在公共卫生、医疗保健等领域,包括健康相关产品、卫生机构(包括医疗、预防保健和采供血机构等)和卫生专业性人员执业许可,开展综合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主要涵盖公共卫生监督、医疗执法监督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与管理三大方面,涉及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用水卫生、消毒产品、学校卫生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监督、打击无证行医和、非医疗机构、非法采供血工作等各个领域。

  1. 部门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 1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15人,退休人员 0人;在编实有车辆 1辆。

    三、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152.20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2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23.53万元。

    2017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2.20 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23.53万元

    即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社会保障缴费、村(居)委会干部工资、临时人员工资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2、商品和服务支出19.86 万元

    其中:办公费3.83万元,业务费 14万元,工会费2.03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 万元;

    核定标准:办公费核定每人年均0 元,在职人员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5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8.11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 0万元;

        住房公积金8.11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4、其他项目类开支说明

    年度开展工作中,建设项目资金支出 0 万元,主要用于0 万元。安排非税收入支出0.70万元。

     

     

     

     

     

     

     

     

     

    附件二:

    “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表

    芒市卫生监督大队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

    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决算数

合计

4.88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1.29

3、公务用车费

3.59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59

      2)公务用车购置

注: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芒市轩岗乡卫生院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

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预算数

合计

1.20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1.20

3、公务用车费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公务用车购置

 

注: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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