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戒毒康复所医务室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负责对艾滋病感染者、病人医疗救助、关怀救助等服
务。
1、解决了我市又吸又贩、以贩养吸的“老弱病残”吸毒人员、 静脉注射吸毒感染艾滋病发病人员收治难,整治难,治疗难的社会问题。
2、做到禁毒与防艾工作较好结合。
3、毒品与艾滋病所内宣传教育
4、行为干预与心理矫正
5、各类传染病、艾滋病的转介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 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8人,退休人员 0人;在编实有车辆 1辆。
三、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89.1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9.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9.12万元。
2017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12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65.79万元
即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社会保障缴费、村(居)委会干部工资、临时人员工资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2、商品和服务支出18.44万元
其中:办公费2.28万元,业务费 15万元,工会费1.16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 万元;
核定标准:办公费核定每人年均0 元,在职人员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5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4.89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 0万元;住房公积金4.89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4、其他项目类开支说明
年度开展工作中,建设项目资金支出 0 万元,主要用于0 万元。
附件二:
“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表
芒市戒毒康复所医务室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4年决算数 |
|
合计 |
0.09 |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
2、公务接待费 |
0.09 |
|
3、公务用车费 |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
(2)公务用车购置 |
|
注: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芒市戒毒康复所医务室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7年预算数 |
|
合计 |
0.30 |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
2、公务接待费 |
0.30 |
|
3、公务用车费 |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
(2)公务用车购置 |
|
注: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电话:0692-2121262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芒罕路35号 邮编:678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