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芒市卫生监督大队公开说明
一、主要职责
芒市卫生监督大队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和上级卫生监督执行机构的指导下,依法在公共卫生、医疗保健等领域,包括健康相关产品、卫生机构(包括医疗、预防保健和采供血机构等)和卫生专业性人员执业许可,开展综合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主要涵盖公共卫生监督、医疗执法监督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与管理三大方面,涉及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用水卫生、消毒产品、学校卫生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监督、打击无证行医和、非医疗机构、非法采供血工作等各个领域。
(一)依法在公共卫生、医疗保健等领域,包括健康相关产品、卫生机构(包括医疗、预防保健和采供血机构等)和卫生专业性人员执业许可,开展综合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二)共办理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共办理卫生行政许可事项698件,其中:①办理公共场所许可371件,核发、校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371件,发放新证106件;②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327件,核发、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27件、发放新证1件;③办理放射诊疗许可新办2件,核发、校验《放射诊疗许可证》3件、延续1件;④办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1件,核发、校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1件、延续1件;⑤办理医师执业注册和变更87件;⑥办理护士注册和变更35件; 2、大力推进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三)、加强信息管理,有效服务现场执法
为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执法信息管理,更好服务全市卫生监督工作,稽查股结合实际,积极协调业务股室,查找处理有关业务系统使用问题15个。注销过期失效单位60户。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15人,实有在编职工15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20.58万元,支出120.58万元(如按功能分类为:医疗卫生支出112.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9万元;按经济分类为:1.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92.5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9.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49万元。
四、2016年预算与2015年预算对比
2016年我单位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4.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2015年预算数相比减少2万元。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勤俭节约制度,对公务用车进行严格管控。2016年“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1.2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1.80万元,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勤俭节约制度,对公务接待进行严格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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