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卫生健康局

2016年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预算公开说明

浏览量:5909    作者: 日期:2016/12/26

2016年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预算公开说明

 

因机构改革,2016年芒市卫生局、芒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芒市防治艾滋病局、芒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整合为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一、单位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德宏州有关卫生计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研究拟定全市卫生计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拟订区域卫生计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抓好信息化建设,承担卫生计生统计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依法公布有关重要信息。

(三)负责制定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等的监测与防治,开展免疫规划工作。负责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情疫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负责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

(五)组织拟订并贯彻实施农村、社区卫生计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机制和乡村医生、计划生育宣传员管理制度。

(六)负责组织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拟定实施方案,监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规范和资金安全,协调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工作运行情况。贯彻落实国家、云南省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按规定和要求使用、采购药品。

(七)制定妇幼卫生计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动实施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健康服务,负责对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健康服务的综合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优生优育促进工程工作,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八)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落实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政策、规范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组织实施、指导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负责协调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

(九)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协调相关部门建立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工作机制,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好国家三项制度和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等计划生育惠民政策。

(十)协调推进相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完善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一)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制定区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二)拟订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优生促进等工作。负责拟定中医药、民族医药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中医药、民族医药的发展。负责卫生计生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等工作,制定计划生育政策知识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承担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卫生计生法制建设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组织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查处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承担市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拟定全市防治艾滋病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指导、考核防艾委成员单位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负责组织开展城乡爱国卫生运动,指导农村改水改厕,开展爱国卫生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普及卫生科普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卫生意识。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设16个内设机构(正科级1个、股所级15个)和机关党总支。

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行政编制27名。现实有在职人员38人,退休人员36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176.68万元,支出1176.68万元(如按功能分类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3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936.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86万元;按经济分类为:1.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513.8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22.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39.81万元,2.项目支出100.00万元)。

四、2016年预算与2015年预算对比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35.6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 0.27万元,下降 0.75%。其中:公务接待费20169.6万元,20159.63万元,2016年与2015年相比减少0.03万元,下降 0.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26万元,201526.24万元,2016年与2015年相比减少0.24万元,下降 0.91%,公务用车购置下降 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等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狠抓落实,严控“三公经费”及各种预算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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