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卫生健康局

轩岗乡卫生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说明

浏览量:6574    作者: 日期:2016/8/30

轩岗乡卫生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说明

第一部分  轩岗乡卫生院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开展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承担当地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和住院诊治,开展院内外急救、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提供转诊服务。此外,还受县级人民政府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负责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轩岗乡卫生院其他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2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

二、收入决算表(财决03表)

三、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1表)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7表)

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决08-1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9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量化评价表表(CS05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总收入:864.52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324.42万元,占总收入37.53%,医疗收入539.88万元,占总收入62.45%,其中:医疗收入中含药品收入232.35万元,占总收入27%,疫苗收入28.73万元,占总收入3%,公共卫生收入24.49万元,占总收入3%,其他收入0.21万元,占总收入0.02%,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用饼状图表示如下: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总支出:762.6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1.69万元,占总支出27.76%;商品服务支出500.06万元,占总支出65.5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03万元,占总支出3.02%;其他资本性支出27.88万元,占总支出3.66%;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用饼状图表示如下: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0.88万元, 2014年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0.92万元,比上年减少0.40万元。下降率37.0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大部分车辆运行维护费由单位专户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1.6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7.7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500.06万元,占总支出71.3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07万元,占总支出3.02%;其他资本性支出27.88万元,占总支出3.66%,与上年相比增加198.90万元,增长率35.28%,增加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89.37万元;增长率61.49%。二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109.53万元,增长率26.18%。①人员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89.3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2015年调资补发2014年人员工资导致支出增加;二、本年人员经费支出中含临时工及村医工资55.12万元。

②日常公用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109.53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缴费增加3.35万元。专用材料费增加44.64万元,劳务费增加39.75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2.64万元,交通费减少1.6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增加30.2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4.42,占本年支出合计42.54%。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23.88万元,增长率为61.77%,主要原因是:一、人员经费调资。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拨款含2013年、201439.13万元。三、村医基药补助增加39.6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22015年财政补助支出共计:324.42万元,其中:

1)、2080502款:退休人员工资17.29万元。

2)、2100302款:在职人员工资144.54万元,乡村医生补助2.97万元。

3)、2100408款:基本公共卫生经费67.43万元。

4)、2100409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05万元。

5)、2100399款:2014年省、州级村医补助30.64万元,2014年实施基本药物制药制度中央补助资金39.64万元。2015年实施基本药物制药制度中央补助资金19.85万元。

(二)外交支出

(三)国防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五)教育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0.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0.4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发生燃油费用主要用单位业务费开支,单位车辆年末实有数2辆车与上年相同。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88万元。其中:购置费0元,运行维护费0.88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0.4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支出明细表”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5.11万元,具体为:本单位聘用长期编外临时工28人,全年共支付工资38.98万元,人均月工资标准为0.116万元//月。付村医工资16.13万元,人均月工资标准为0.149万元//月。

 “支出决算明细表”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39万元,具体构成情况:(1)支付规划设计费1.80万元;(2)支付广告宣传费5.80万元;(3)医疗废物处置费2.52万元;(4)合医罚款0.65万元;(5)环境监测费0.35万元;(6)赞助款等其他支出0.96万元;(7)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转入收入24.46万元;(8)付公共卫生搬家费0.20万元。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附件: 芒市轩岗乡卫生院(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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