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人口计生局的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市人口发展规划草案,研究人口发展战略,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2)、负责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
(4)、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负责推动地方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5)、监测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6)、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公布有关计划生育公共服务重要信息,负责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分析工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
(7)、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8)、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优生促进工程,降低出生缺陷,控制人口数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9)、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指导芒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0)、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好国家“少生快富”、养老扶助、特别扶助等三项制度和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等计划生育惠民政策。
(11)、协调相关部门实施好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工程工作,有效阻断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芒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机关、芒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芒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为独立核算单位,报表类型为单户录入户,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为一级预算单位级次。
2.人员情况,
2015年末实有人数97 人,比2014年减少3人,为调出人员,其中:
1、行政人员:年初在职人员14人,年末为11人,本年内调出2人。
2、事业人员:年初在职人员67人,年末为67人。
3、退休人员:行政退休人员11人,事业退休8人。
4、临时工计生宣传员编制101人,2015年末实有人数100人,计生局发工资94人, 委托乡镇代发6人,月工资2014年1-8月发放 1270元,2014年9月份至12月发放1400元。
5、临时工计生宣传员兼任食品安全信息员编制101人,2015年末实有人数101人,月工资150元。兼任社保信息员38人,月工资300元。
第二部分 人口计生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
二、收入决算表(财决03表)
三、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1表)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7表)
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决08-1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9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CS05表)
(见附表)
第三部门 人口计生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收入、支出年初预算安排1419.93万元,比2014年617.89万元增加802.04万元,增加129.8%。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收入决算数为1833.87万元,比2014年1431.69万元增加402.18万元,增加28.09%。2015年支出决算数1888.48万元,比2014年1362.69万元增加525.79万元,增加38.58%。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2015年收入预算数988.51万元,收入调整预算数为1419.93万元,收入决算数1833.87万元,2015年预算收入完成率为129.15%。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413.93万元,增加29.15%。2015年支出预算数988.51万元,支出调整预算数1419.93万元,支出决算数1888.48万元,预算支出完成率为133%。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468.55万元,增加33%。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2015年总收入1833.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8.21万元,占总收入的93.69%,其他收入115.66万元,占总收入的6.31%。2015年总支出1888.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750.11万元,占总支出的92.67%,其他支出138.37万元,占总支出的7.33%。
二、“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55万元,比2014年10.01万元增加2.54万元,增加25.3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10.18万元,比2014年5.86万元增加4.32万元,增加73.72%,公务接待费2.37万元,比2014年4.16万元减少1.79万元,减少43.03%。2015年和2014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没有购置车辆,但市计生服务中心车辆并入计生局3辆,2015年实有车辆5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5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250次。
(2)2015年会议费支出0.19万元,比2014年1.17万元减少0.98万元,减少83.76%。
三、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附件: 芒市计生局三公经费] [附件: 芒市计生局(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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