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全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防范各类重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切实增强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抓紧抓实抓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推进我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五岔路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
由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唐永常同志担任,副主任许林助,工作人员由各站办所抽调,负责工作组日常事务工作,指导排查整治工作,提供各项工作组织保障。
四、排查范围
以“全面摸底、分类排查”为原则,对本乡辖区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筑层数、建造年代、结构类型、风险部位、整改措施等。
五、排查对象
一是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坚持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主体责任,对排查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建立“整治台账”,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立即停止使用和设置警示牌等管控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并督查农户通过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工程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之前已整治但还整治不到位的,立行立改。
二是未用作经营的自建房。按照“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总体要求,深入宣传我市目前住房保障补助相关政策,下发整改告知书,动员农户开展住房安全改造工作。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的房屋要及时采取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措施,原则上C级危房修缮加固,D级危房通过修缮加固无法满足安全稳固要求的实施拆除重建。
三是非自建房。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对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工作流程
由包组干部进村入户摸排房屋安全隐患情况,并填报《2023年五岔路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对排查发现的各类房屋安全隐患问题清单,报村委会汇总后上报乡政府审核,乡政府上报市住建部门,请市住建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存在问题房屋进行安全性排查鉴定。
对排查发现的各类房屋安全隐患,建立“整治台账”,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立查立改,分类整治,逐项销号清零。
七、完成时限
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6月30日前集中开展整治工作,整治率要达80%以上,6月30日前全面完成所有隐患问题的销号整治工作。
对存在安全隐患未用作经营的农房制定整治措施并发放《房屋安全隐患整改告知书》,坚持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主体责任。
八、资金来源
国家和省、州财政对隐患整治目前没有安排专项资金,产权人(使用人)是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的整治主体,自筹资金整改,若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未整改的,将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停业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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