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的通知》(德政发〔2016〕154号)、《芒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芒政发〔2017〕7号)、《芒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0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芒林发〔2020〕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做出如下安排。
主要内容
将围绕强化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稳步推进采伐管理改革创新、实行林木采伐告知承诺制、严格实行采伐公示制度、积极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六个方面严格监管我乡辖区内森林采伐情况。
解读人:五岔路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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