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为保护生态环境、防止大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有效保护和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德宏州芒市?机场净空与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五岔路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在全乡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杂草、树?叶和城乡生活垃圾,严禁向河边、河道、道路堆放和倾倒秸?秆,多途径、多层次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基本实现“秸秆不?焚烧、资源不浪费、环境不污染”,公路、沟渠及河道无抛?弃农作物秸秆,辖区范围内“不见烟雾、不见火光。
解读人:五岔路乡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五岔路乡人民政府 邮编:678400 电话:0692-3067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