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为规范五岔路乡计划生育宣传员的选拔、聘用和管理工作,提高计划生育宣传员的整体素质,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并逐步完善“县管、乡聘、村用”的管理机制,实现工作重心下移,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对计划生育宣传员的有关要求和《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的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五岔路乡负责本辖区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的选聘、日常管理和工作业绩评定,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应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要求,服从五岔路乡计生办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在村两委的管理下开展工作,应自觉遵守国家和云南省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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