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退役军人中心工作,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局班子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专题研究解决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部署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落实。明确专人负责,压实工作责任,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稳步开展。
(二)加强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法治建设素养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和平安云南工作会议精神,强化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标对表退役军人事务部和云南省“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的目标任务,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推进全省退役军人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这些重要论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的根本遵循,是全面学习好保障法的灵魂主线,为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全局干部职工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结合起来常抓不懈。紧密联系退役军人工作实际,着力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学以致用上下功夫。要大力开展学法普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通过“三会一课”等形式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律法规政策,不断增强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要扎实推进“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切实把法律政策变成各级各单位的具体行动,变成惠及广大退役军人的实际成果,推动退役军人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全年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学习2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5次。
(三)规范权力运行,持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依法履行行政职能,严格执行退役军人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全力做好退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的优抚、安置、就业创业、权益维护等工作,提升军队离退休工作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扎实开展烈士褒扬纪念工作,有效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完善人岗相适的安置机制,全面实施退役军人“阳光安置”办法。依法依规办理退役军人社保接续,加强退役军人帮扶救援,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职责。一是认真排查岗位廉政风险。要求各股室、中心围绕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五种类型,将岗位廉政风险点找实、找准,有针对性地制定并推进防控措施,有效化解廉洁风险。2022年共细化梳理职权目录16个,查找内部机构风险点14个,制定防控措施19条,查找个人风险点39个,制定防控措施48条。二是定期开展廉政谈话。认真落实“谁分管谁谈话”制度,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逐级分解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管党治党责任主动督促、主动检查,每季度开展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股室负责人、股室负责人与工作人员进行廉政谈话。一年来,局主要领导廉政谈话10次,分管领导廉政谈话15次,股室负责人廉政谈话20次。
(四)强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建设氛围
一是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运用好普法阵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二是深入宣传与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深入组织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聚焦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和全国、全省、全州发展大局,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办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与经济发展和对外合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有效化解矛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省、州、市关于做好党的二十大工作相关会议精神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重点人员化解方案》《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重点人员稳控方案》。坚持把退役军人工作摆在最重要位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层层扛实责任,传导压力,通过规范信访流程、强化信访督办,努力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建立市、乡、村三级风险监控上报及矛盾化解机制,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风险防范和信访稳定工作,全力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二是坚持重点管控。针对退役军人信访矛盾突出,各种利益诉求交织,矛盾隐患聚集问题,我局加强隐患排查、重点管控、信访值班,重要节日、敏感时期坚持24小时值班,坚持“零报告”制度管理,及时掌握重点人员、重点事项情况信息,确保关键时刻不失控,不缺位。三是坚持综合施策化解。全面贯彻“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对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涉及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针对涉及退役军人缠访闹访必须严格重复访按照“一个矛盾、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要求,落实矛盾调处责任制度,强化调处责任落实。四是严格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坚持政策底线,实行“一案一策”工作专班管理,积极处置信访突出矛盾。严格落实信访案件包案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实施销号管理制度,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头、合理诉求未解决不销号。2022年共受理信访件17件,已办结17件,办结率100%,接待来访45人次45件,办结率100%。五是着力解决退役军人困难问题。针对退役军人信访矛盾突出,各种利益诉求交织,矛盾隐患聚集问题,加强“大走访”调研,主动下沉发现问题,并帮助解决,进一步落实困难退役军人解困帮扶工作,3年共解决涉及“生活难、医疗难、住房难”的困难退役军人512人次,发放解困帮扶补助149.5万元。目前,我市在特殊敏感时期,退役军人特殊群体中无重点人员失控现象发生,无群体性事件发生,无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发生。
二、履行推进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建立健全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局支部书记、局长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要求,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将履责情况全面纳入年终述职内容,认真部署全局法治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位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按照“一把手负总责,主管局长亲自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原则,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按工作要求结合业务实际,制定和完善了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的各项工作制度及工作机制。按照要求,明确了1名法治信息联络员。
2、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制定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按时汇报法治建设工作情况,从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对全局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明确了工作任务及工作要求。我局负责人按照要求积极开展述法。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因单位刚组建成立,各项工作正在理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弱化现象。二是学习运用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指导实际工作水平有待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水平有待提高。三是我单位事项清单中有行政执法检查,但是我单位干部职工都没有执法证,不能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在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把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普法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
七、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2023年,干部职工和公民法治素养及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退役军人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退役军人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明显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达到新水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显著增强,“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全面提升,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推进,法治文化事业繁荣兴盛,文化熏陶引领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一)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认真履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和退役军人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把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研究部署普法工作,认真组织实施,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按照上级要求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
(二)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
(三)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全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责任,加强对服务对象普法。
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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