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预算公开

浏览量:15554    作者: 日期:20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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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专业名词解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等)

第二部分 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全市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离休退休干部、复员干部、退行士官(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待遇保障工作。

(三)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企业军转干部、就业退役军人的服务管理、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工作。

(四)组织实施就业技能和个性化培训,帮助退役军人解决在就业时遇到的有关问题;负责计划分配、自主择业军队转业部、随军随调家属的工作安置、户口迁移、子女就学:协调退役军人的就业培训、创业扶持等工作。

(五)负责全市退役军人解困工作,认真做好信息采集、数据维护、来信来访等工作。

(六)按时做好专项资金预算以及各类专项资金的发放: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人员的住房、医疗、丧葬、抚恤等社会保障工作。

(七)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参战退役军人优待政策。

(八)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最美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及落实工作。

(九)负责烈士陵园、军人公墓的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十)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十一)管理指导芒市军粮供应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设4个内设机构。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和退役军人安置股、拥军优抚股、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0年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数为13人,在职人员为16人,超编3人。与上年相比减少编制数3人,在职人员减少3人,当年变动原因为军粮供应站划归市发改局。

)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加强对退役军人党员的教育管理,落实好退役军人党组织关系转接,确保每名党员就近纳入基层党组织。二是深入开展向张富清、杜富国和“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等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关爱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三是按照“总体平衡、先急后缓”的原则,逐步稳妥解决退役军人历史遗留突出问题,认真分析政策规定和合理诉求,逐一研究对策措施,集中力量打好攻坚战,切实维护好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2、加强业务培训及工作交流。加大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力度,提升“六个能力”建设及政策业务办理水平,努力培养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精通业务、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服务高效的干部队伍,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挥人尽其才的能动性,不断提升适应能力和业务能力,在创新服务理念、服务方式上求突破,多深入一线上门服务,做到请办事项快受理快办理,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办好,以适应新时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需要。

3、加强就业创业扶持工作。一是着力抓好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的落地落实,全面推进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二是支持鼓励退役军人以创业方式实现就业,认真落实与金融机构的拥军优抚合作协议,为退役军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个性化专属金融服务,配合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等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以创业方式实现就业的金融、税收等优惠政策。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 7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70.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70.6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3.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退役军人管理事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与上年相比有所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70.6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70.6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70.65万元(本级财力1170.6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3.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退役军人管理事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与上年相比有所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170.6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7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0.6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退役军人管理事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与上年相比有所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1.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0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55.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67.68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70.65万元,其中:208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3.8万元,主要用于慰问驻地部队、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企业军转干部慰问关爱及工作经费、清明节及烈士纪念日活动经费、烈士陵园维修费等;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7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养老保险;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8万元,主要用于复员干部生活补助;2080805义务兵优待240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411.4万元,主要用于城镇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出国参战民兵民工生活补助、三难补助、重点优抚对象自然增长机制等;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35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2082799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34.36万元,主要用于村级服务站站长社会保险助缴;2082801行政运行179.7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工资;20828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开支;2082850事业运行92.2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工资;2082899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符合政策的退役士兵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助缴;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3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职工基本医疗;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职工基本医疗;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01万元,主要用于服务对象医疗补助;2210201住房公积金14.0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70.65万元,其中办公费90.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代缴社会保险费16万元,工会经费2.3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75万元,基本工资54.34万元,绩效工资36.66万元,奖金4.53万元,津贴补贴69.7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7.81万元,生活补助474.28万元,退职(役)费35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医疗费补助2.4万元,住房公积金14.06万元。

五、市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与中央配套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3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5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拥军优属活动专项经费

1、总体目标:市委、市政府走访慰问驻地部队官兵,并赠送慰问品召全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议军会议各1次军地座谈会不少于2次。举办双拥优抚业务培训一次。制作光荣牌8000块,为所有新入伍人员家庭悬挂光荣牌。开展全重点优抚对象专项资金、数据,审计核查。

2、绩效目标:设一级指标3个,分别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4 个,分别为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13 个,分别为:慰问驻地部队单位数量指标(慰问驻地部队数量>=26)、全新入伍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覆盖率(光荣牌覆盖率=100)、时效指标(完成时间<8 月31 日前)、覆盖率指标(覆盖市(乡>=13)、宣传时间指标(宣传时间>=3 月)、投诉率及上访率(投诉率及上访率<=投诉及上访就往年明显降低)。

(二)全烈士纪念工作专项经费

1、总体目标: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组织开展清明节、烈士纪念日活动,参加烈士纪念日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人数不少于20人,对芒市烈士陵园和遮放烈士陵园进行维修、维护。

2、绩效目标:设一级指标3个,分别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4 个,分别为:数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8 个,分别为参加烈士纪念日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人数(敬献花篮仪式人数>=20人)、参加烈士遗属颁授烈士证书仪式人数(9月30日参加烈士光荣证颁授仪式人数=10人)、工程质量指标(工程质量达到优良=7 个项目)、时效指标(完成时间<=2021年9月30日)、项目实施效果指标(全社会弘扬烈士精神、传播英烈事迹的良好氛围>=持续弘扬)、满意度指标(烈士遗属满意度>=90%)。

(二)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无项目支出。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工资福利支出147.1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与上年对比减少44.2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双拥模范城创建支出与上年相比有所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1、项目名称

2、立项依据

3、项目实施单位

4、项目基本概况

5、项目实施内容

6、资金安排情况

7、项目实施计划

8、项目实施成效

(五)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本单位无新增资产预算,故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310300676300111

 [附件: 附件: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10223101230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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