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统计局

2025年芒市统计局执法检查暨部门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浏览量:580    作者: 日期:2025/12/3

根据《2025年度芒市市场监管领域市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2025年度芒市市场监管领域市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要求,为全面做好芒市统计系统2025年度执法检查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营造企业良好发展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依据

依据为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

二、抽查目的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是执法部门加快职能转变、提高监管效能的内在要求,也是规范执法检查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措施。通过部门检查,认真查找和梳理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企业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企业规范经营。

三、执法检查抽查对象

此次检查对象为: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和规上工业、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规上服务业、房地产、劳动工资、农业、能源资源统计、企业研发等专业。

四、执法检查的内容

根据省、州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各统计专业执法检查内容为:

1.规上工业,重点检查指标为工业总产值(B204-1月报),检查时期为2025年1-本月

2.固定资产投资,重点检查指标为本年完成投资(206月报),检查时期为2025年1-本月

3.限上批发零售业,重点检查指标为商品销售额(E204-1月报),检查时期为2025年1-本月

4.限上住宿餐饮业,重点检查指标为营业额(S204-1月报) ,检查时期为2025年1-本月

5.建筑业,重点检查指标为建筑业总产值(C204-1季报),检查时期为2025年1-本月

6.房地产业,重点检查指标为商品房销售面积(X204-1月报),检查时期为2025年1-本月

7.规上服务业,重点检查指标为营业收入(F203月报) ,检查时期为2025年1-本月;

8.劳动工资,重点检查指标为从业人员工资总额(202-1季报),检查时期为2025年1-本月

9.农业,重点检查指标为蔬菜及食用菌播种面积(A412季报)检查时期为2024年年报。

10.能源,重点检查指标为电力消费合计,检查时期为2025年1-本月。

    11.企业研发,重点检查指标为研究开发费用合计,检查时期为2024年年报。

五、执法检查对象的确定

芒市统计局依据专业股室的检查对象名单,避开上一年抽查过的企业,随机抽取检查对象24个企业开展部门执法检查。

六、执法检查时间

1030日前完成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现场检查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统计机构提交执法检查报告,并在平台上推送执法检查结果。

七、执法检查方式

“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以实地检查的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统计局成立统计执法检查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执法检查组组长由局长郝炜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杨玉婷担任,办公室设在统计局法规股,检查组成员由法规股和各股室专业人员组成。安排专人制定合理的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积极推动本单位2025年统计执法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统计执法检查人员的素质和业务培训,开展检查前专题培训,组织学习领导批示、相关法律法规和统计调查制度、检查程序、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方法,明确工作纪律及其他要求,不断提高统计执法检查能力和水平。检查组成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不得滥用职权、徇私枉法。

(三)严格执法流程。执法人员应当做到忠诚担当、团结协作、专业务实、廉洁高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文明执法、高效廉洁原则。严格执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时,执法人员应记明上报数据、核实数据以及核实数据的计算方法、资料来源等信息,认真核实数据的真实性,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企业。

(四)信息公开及报送。对企业的抽查情况和检查结果,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及双随机操作系统(云南市场监管局协同监管平台)予以公示,并按照有关规定推送行政处罚信息。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并纳入部门联合惩戒范围。对地方或部门干预统计调查,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应及时按规定移交任免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依据党纪政务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处理并进行通报

文章来源:芒市统计局 法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