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341001000
芒市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及时、准确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省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二)负责芒市委、芒市人民政府、德宏州统计局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体制改革方案,组织协调全市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三)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劳动力、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的公报,搞好统一信息咨询服务。
(六)依法审定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乡镇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七)协助上级统计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八)承办芒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统计股、普查中心、能源投资统计股、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股、统计法规股;本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仅包含本单位。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年末无学生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高质量完成常规统计报表工作。坚持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统计报表制度,全面、及时、准确地完成了各项常规统计报表工作。一是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明确目标责任,落实规范标准,及时、准确、全面完成综合、核算、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农业、能源、建筑业、贸易、房地产、劳动工资等专业的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工作。二是加强和规范部门统计工作,特别是做好对部门、乡镇、企业统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管理等工作,确保部门统计工作准确、规范,努力建立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的信息共享平台。
(二)认真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开展统计重点执法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是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的重要手段,根据《德宏州统计局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统计执法检查暨“双随机”抽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芒市共统计局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共抽查企业24家。
(三)按时按质做好经济普查工作。通过强化重点骨干人员、重点环节、重点企业培训,建立日报告制度、周反馈制度、部门会商制度等多措并举,全市共采集登记8180个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的基本情况,完成2401户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抽样调查,顺利完成了普查数据登记上报工作。
(四)完成其他临时调查任务。完成个体工业抽样调查、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畜禽样本轮换摸底调查16万户。
(五)认真做好芒市委、芒市人民政府其他重点工作。一是持续推进芒市河湖长制工作任务落实,对挂钩的责任河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全面清理、整治河库渠存在的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滥捞等突出问题;二是大力支持乡村振兴工作。统计局专业人员力量不够,存在一人兼几个专业的情况,但仍然抽调2人到挂钩点驻村,力所能及的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三是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在局内开展禁毒专题党课的宣传教育,依托驻村帮扶工作队掀起农村禁毒宣传新高潮,持续敲响禁毒警钟。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芒市统计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芒市统计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且未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GK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统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3605219.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65219.78元,占总收入的98.8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40000元,占总收入的1.1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59014.81元,下降15.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99014.81元,下降16.39%;上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无事业收入;上年无经营收入;上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40000元,增长100%。
总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政府执行财政紧缩政策,绩效工资减少,收入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统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605219.78元。其中:基本支出2936257.94元,占总支出的81.44%;项目支出668961.84元,占总支出的18.5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59014.81元,下降15.4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48620.65元,下降22.42%;项目支出增加189605.84元,增长39.55%;上年无上缴上级支出;上年无经营支出;上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总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政府执行财政紧缩政策,绩效工资减少,支出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芒市统计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36257.9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65916.73元,占基本支出的87.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0341.21元,占基本支出的12.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芒市统计局机关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8961.84元。其中: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1.芒市统计局清偿拖欠账款项目经费3900元,主要用于偿还以前年度欠款;
2.一般行政事务项目经费31043.5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统计业务工作;
3.专项统计业务项目经费18640元,主要用于人口变动调查、个体工业调查等专项调查工作;
4.专项普查活动项目经费552209.02元,主要用于开展芒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5.社会保险补贴项目经费63169.32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统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65219.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9%。与上年相比减少699014.81元,下降16.39%,完成年初预算的87.6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48311.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89%,完成年初预算的89.7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统计业务、专项普查等工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层财力有限,年末财政收回指标。
2.无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无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无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无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无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9135.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3%,完成年初预算的64.6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层财力有限,年末财政收回指标。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4284.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7%,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调了缴费基数。
10.无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无农林水(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无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34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1%,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3%。主要用于上缴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调了缴费基数。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无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元,决算为10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0元,增长3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无预算,也无决算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元,决算为104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2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0元,增长3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40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0元,增长3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元,支出决算为10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0元,增长3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无预算,也无决算支出;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元,决算为10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活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0元,增长3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40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0元,增长3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经济普查年份,上级检查业务多,增加公务接待次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无购置车辆数。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云南省统计局统计服务专项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统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0341.21元,比上年减少72630.54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退休人员,其他交通费下降幅度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芒市统计局资产总额155220.93元,其中,流动资产13998.32元,固定资产137232.6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99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3033.1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0462.4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5项,账面原值4224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21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41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21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414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5个,评价金额668961.84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5个,良0个,中0个。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3-GK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芒市统计局2024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41001111
[附件: 芒市统计局2024年度决算公开表20251013053639311]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斑色路16号 邮编:678400 电话:0692-2121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