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统计局

问答解读《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1836    作者: 日期:2024/7/31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23〕7号)要求,结合德宏州实际,由州统计局起草了《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现就《通知》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有什么重要意义?

五年开展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国家为全面详细了解我国二、三产业发展状况而统一组织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家为摸清“家底”、掌握国情国力而采取的有效方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

二、这次普查的对象有哪些?主要内容是什么?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三、普查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普查工作分3个阶段实施:普查准备阶段(2023年底前)、普查登记、数据处理与发布阶段(2024年底前)、普查资料开发和总结阶段(2025年底前)。

2023年为普查的准备阶段,主要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开展综合试点,完善部署普查方案,研发部署普查软件,选聘与培训普查人员,开展单位清查,组织部分调查单位填报投入产出电子台账等;2024年为组织实施阶段:开展普查登记,组织事后数据质量抽查,审核汇总并发布普查主要数据等;2025年为资料开发应用阶段:建立普查数据库,编辑出版普查资料,编制投入产出表和供给使用表,开展课题研究分析等。

四、如何确保这次普查顺利实施?

经济普查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涉及除第一产业外的国民经济各个行业。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各级政府要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部门责任,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普查工作。

五、普查获取的资料是否会被泄露,有关部门会不会以普查数据为依据对普查对象进行处罚。这方面有哪些规定?

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为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对其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这次普查对政府、部门、普查机构和人员,以及普查对象提出了哪些要求?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享有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各地方、各部门的领导,对经济普查机构和人员依法提供的经济普查资料不得自行修改,不得强令或者授意篡改经济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

凡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都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所有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统计法和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

七、与上级文件有什么异同?

一是总体要求实现的目标更加具体。省委提出的是实现“3815”战略,州委在省委目标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提出了“三支柱一标杆”发展目标。

二是部门责任不同。由于我州政府职能部门及其职责与省级部门设置不同,普查责任按二、三产业统计行业明确部门责任时,我州按照州情实际进行了对应职责分工调整。

三是经费保障的情况稍有不同。上级文件是“按照现行经费渠道由中央和我省各级政府共同负担”,我州是“分级负担”。

四是工作范围不同。例如上级需要制定“方案”,我州则着重制定相关工作“实施细则”;上级要“搭建应用平台、拓展应用领域”,我州只需要“拓展应用领域”,不需要搭建平台。

 

 

文章来源:德宏州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