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统计局

芒市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2997    作者: 日期:2023/10/16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41001000

芒市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2.负责市委、市政府、州统计局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体制改革方案,组织协调全市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3.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的公报,搞好统一信息咨询服务。

6.依法审定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企事业单位统计基础工作和乡镇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7.协助上级统计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8.承办芒市委、芒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统计业务扎实开展

(1)全面做好各项常规统计报表工作。统计局坚持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统计报表制度,全面、准确、及时地完成了各项常规统计报表工作。一是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明确目标责任,落实规范标准,及时、准确、全面完成综合、核算、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农业、能源、建筑业、贸易、房地产、劳动工资等专业的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工作。二是加强和规范部门统计工作,特别是做好对部门、乡镇、企业统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管理等工作,确保部门统计工作准确、规范,努力建立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的信息共享平台。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统计制度改革。一是积极推进统计改革意见的贯彻落实。二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文件精神,提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力度,全面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全面推动统计改革创新。认真分析研究芒市统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加快推进GDP统一核算改革等各专业统计方法制度改革,不断提升统计工作效率。

(3)精心组织开展各专项调查工作。统计局在严格做好常规统计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把握时代主流和社会脉搏,积极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编印工作、1%全国人口调查、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等各种临时性调查工作。通过开展各种调查,获取了大量丰富翔实的资料,进一步摸清了全市家底,为市委市政府科学正确把握市情市力,提供了宝贵的基础数据。

(4)扎实推进统计法制建设。一是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二是规范管理,依法统计;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

2.统计服务跃上新台阶

(1)以数据分析服务党委政府。围绕芒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及时开展统计分析及调查,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服好务、当好参谋。一年来,共编印《芒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卡片》10余期,《芒市统计》30余期,统计信息100多期,对外提供统计数据、资料百余次。编印了《统计年鉴》等资料的编印发布。

(2)积极践行统计工作的新理念。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应统尽统,不出假数”的要求,按月、按季对支撑GDP基础指标和主要指标实行“挂图监测”,为党委、政府挂图指挥和主管部门挂图作战当好“计分员、监测员、服务员”;另一方面加强与各部门协调配合,加强监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客观真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成效的积极态度,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

3.统计队伍建设成绩显著。

一是不断提高统计干部队伍素质。积极落实经常性的局内学习制度,并有计划地组织统计干部积极参加国家、省、州举办的学习培训,促进统计干部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适应新时期统计职能发展的需要。二是不断加强政治思想教育。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效能革命等活动。

4.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党建工作取得新成效。一年来,统计局党支部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政治学习、政治教育、政治训练,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二是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的主课和必修课,充分运用“党建读物学用平台”“云岭先锋”APP、“学习强国”等载体,采取集中学习、理论宣讲、组织生活、在线学习培训等方式,推动党员学深悟透、入脑入心。

(2)狠抓党风廉政,严明纪律规矩。统计局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局班子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将其摆在全局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一是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2022年4月,局班子及时召开班子会,研究部署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整充实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职责,认真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为契机,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召开干部作风建设工作部署会,要求党员干部通过自己找、别人帮、领导提的方式,逐项查找作风问题,针对性制定干部作风问题整改方案,积极开展机关干部作风“庸、懒、散、推、拖、浮”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营造优良工作作风。

5.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严格落实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制,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的重要内容中。

同时全面扎实推进河湖长制、禁毒、民族团结、妇女儿童、平安建设、健康县城和慢性病防控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统计股、普查中心、能源投资统计股、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股、统计法规股。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所属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统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芒市统计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故我单位部门决算公开表中GK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统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3770646.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70646.1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25274.51元,下降10.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25017.55元,下降10.13%;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256.96元,下降100%。

总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本年没有大型普查和调查,预算经费减少,致使本年收入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统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3770646.14元。其中:基本支出3760646.14元,占总支出的99.73%;项目支出10000元,占总支出的0.27%;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25599.69元,下降10.1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2255.69元,下降1.63%;项目支出减少363344元,下降97.32%;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总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从年初预算就缩紧各项支出预算。其中,项目支出下降幅度较大原因是上年有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支出本年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芒市统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60646.14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2254.69元,下降1.63%,主要原因:年内财政未能按时拨付公用经费和部分公积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40343.22元,占基本支出的86.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20302.92元,占基本支出的13.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芒市统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63344元,下降97.32%,主要原因:上年有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支出本年无。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乡村振兴工作聘用人员劳务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统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70646.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425017.55元,下降10.13%,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从年初预算就缩紧各项支出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273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日常统计业务工作;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5807.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4147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类)支出1959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0%。主要用于上缴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4000元,支出决算为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4000元,支出决算为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次数,未购置公务用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000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00元,增长10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有公务接待发生,上年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云南省统计局统计服务专项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统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0302.92元,比上年减少138863.4元,下降21.07%,主要原因: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芒市统计局资产总额1711361.18元,其中,流动资产6527.68元,固定资产1704833.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534.2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GK11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芒市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29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2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67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29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1个,评价金额10000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1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2-GK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芒市统计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公开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公开各部门(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41001111

 [附件: 芒市统计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20231010054104122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