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统计局

内设股室职责

浏览量:1542    作者: 日期:2023/5/6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开展机关行政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具体负责政务信息、文秘、保密、文件档案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党风廉政、绩效建设、财务等工作;组织草拟局机关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芒市统计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建设,完成好每一项普查和其他调查任务的数据处理工作,保障专业常规报表任务和年报数据处理的正常运作;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事务性工作。电话:0692-2121563

(二)国民经济综合统计股。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承担劳动工资、综合、社会、文化产业、县域经济和科技统计等工作。组织指导工业、贸易业、交通运输邮电业、原材料的基础统计工作;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并对有关数据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负责组织实施农村经济调查统计和农村住户调查工作,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和提供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经济统计数据以及农村住户调查数据,指导全市农村经济统计、统计培训和农村统计网络建设。负责对全市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态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综合性的宏观经济分析报告宏观统计数据。组织指导全市人口与就业统计的基础工作、城镇劳动力就业调查统计、妇女儿童监测、高科技水平监测、社会综合评价调查、科技发展状况调查。负责云南省8个少数民族自治首府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情况调查;负责芒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以及统计年鉴的编印,省州市数据库搜集整理等工作;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电话:0692-3029719

(三)普查中心。负责制定全市各项普查、调查计划,筹备、组织各项普查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城市住户、农村住户和物价调查工作,组织全市基本单位和服务业的经常性统计调查,建立健全市基本单位登记制度,管理全市基本单位登记;负责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电话:0692-3029715

(四)能源投资统计股。组织实施全市能源统计调查,做好相关数据评估;组织实施对全市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企业能源使用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做好全市单位GDP能耗的测算和上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等专业的基础统计工作,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和提供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等专业的统计数据,并对有关数据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电话:0692-3029712

(五)统计法规股。负责统计行政许可工作;组织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负责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和统计技术职称考试工作;负责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的更新、维护工作;负责统计签收证的组织实施工作;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电话:0692-3029713

(六)县域经济发展监测股。负责做好芒市辖区内县域经济统计监测工作,满足县域经济考核需要,组织实施收集、审核、汇总和测算县域经济发展考核数据,对全市县域经济发展形势进行分析,不断完善和改进全市县域经济发展监测评价体系工作。电话:0692-3029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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