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统计局

芒市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浏览量:18129    作者: 日期:2017/2/21
          一、部门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编制人数14,年末实有人数2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26人,退休人员8人;在编实有车辆 1辆。

二、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芒政办发【2011131号文件规定,芒市统计局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实施市委、市政府、州统计局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体制改革方案,组织协调全市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的公报,搞好统一信息咨询服务。

统计局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统计股、普查中心、能源投资统计股、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股、统计法规股6个股室。以及勐焕街道统计站和遮放农场统计站,遮放农场统计站为参公事业单位。

三、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80.7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8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0.73万元。

2017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2.73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223.38万元

即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2、商品和服务支出178.41万元

其中:办公费6.63万元,业务费168万元,工会费3.38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4万元;

核定标准:办公费核定每人年均2550,在职人员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5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8.94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57.63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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