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统计局

芒市统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浏览量:17423    作者: 日期:2016/12/21

按照《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芒政办发〔201679号)文件要求,现将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开展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我局历来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明确1名分管局领导,主抓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协调管理信息发布工作,专门配备了1名专职信息员。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信息上网审核制度、芒市统计局统计资料发布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的领导和管理,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检查落实,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

(二)加强管理,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严把信息公开关。凡对外公开的信息须进行预先审查,准确把握统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凡未经过审核批准的信息不向外发布,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通过公报、政务公开栏、市统计局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通过受理电话,方便社会公众及时向我局查询、咨询相关信息。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积极参加各类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强化监督考核。设立统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举报电话和意见信箱。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考评检查。接受群众评议,坚决杜绝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一)及时编制、发布和更新市统计局信息公开内容。统计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一是公开目录的指南;二是公开条例和规定;三是依申请公开事项;四是年度报告;五是人事信息;六是文件及解读;七是重要会议;八是三公开及预算。

2016年全年共公开发布和芒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统计分析、政务信息50篇,芒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9期,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的主要方式和途径。在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是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主渠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等统计服务信息,受到社会公众的好评。编制《月度国民经济主要指标》9 期,主要提供市级党政领导和经济主管部门进行经济分析研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自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以来,我局严格按申请程序进行办理。由于我局信息公开及时、内容丰富符合要求,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多样,基本满足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统计信息的需要。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情况

2016年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问题:信息公开栏目界面不够丰富,统计特色产品不够丰富、统计信息公开渠道不够开阔,因此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相关的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改进措施:本局将在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制订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根据《条例》和《办法》要求,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工作效能、转变工作观念、探索工作方法,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二)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围绕公众关注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加强统计调研和信息梳理,不断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三)全面实现统计网站服务功能。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逐步完善查询方式,不断提高统计网站服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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