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芒政办发【2011】131号文件规定,芒市统计局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实施市委、市政府、州统计局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体制改革方案,组织协调全市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的公报,搞好统一信息咨询服务。
统计局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统计股、普查中心、能源投资统计股、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股、统计法规股6个股室。以及勐焕街道统计站和遮放农场统计站,遮放农场统计站为参公事业单位。
二、基本情况
芒市统计局有编制12个,其中行政编制数9个,事业编制数(参公管理)2个,工勤编制数1个,2016年初实有人数25人,其中行政人员22人,事业人员1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3人,提前退休5人,无离休人员;公务用车编制数2辆,实有车辆1辆。
三、部门收入支出预算
2016年统计局全年部门预算收入共计436.99万元,用于保障全局行政运行、日常统计业务的开展,以及年度内的各种专项调查和普查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收入预算
1、全年统计行政运行经费137.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9.15万元、工会经费1.99万元、一般公用经费6.12万元、遗属补助0.31万元。
2、全年统计业务经费38万元。其中,日常统计业务费28万元、专项统计业务费2.76万元、统计管理经费7.24万元。
3、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专项经费202万元。
4、退休人员经费43.63万元。其中,离退休费43.23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4万元。
5、住房公积金15.79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6年统计局全年部门预算支出共计436.9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129.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8.51万元,其中:一般公用经费6.12万元、工会及福利费1.99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0.4万元。
芒市统计局严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相关规定。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资金使用做到合法、合规、合理。
芒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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