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统计局

芒市统计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浏览量:16187    作者: 日期:2016/8/31

          第一部分 芒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芒政办发【2011】131号文件规定,芒市统计局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实施市委、市政府、州统计局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体制改革方案,组织协调全市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的公报,搞好统一信息咨询服务。

统计局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统计股、普查中心、能源投资统计股、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股、统计法规股6个股室。以及勐焕街道统计站和遮放农场统计站,遮放农场统计站为参公事业单位。

二、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股室共6个,分别是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统计股、普查中心、能源投资统计股、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股、统计法规股,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芒市统计局有编制12个,其中行政编制数9个,事业编制数2个,工勤编制数1个;2015年末在职25人,其中行政人员22人,事业人员1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8人(提前退休5人),全部为财政供养人员。公务用车编制数2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芒市统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门  芒市统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预情况说明

2015年决算总收入284.5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28.56万元,上涨9.68%;2015年总支出284.5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8.56万元,上涨9.68%。原因是年度执行中调整,市级下拨2012年目标考核责任奖;州级下拨统计目标责任奖;市级追加2014年综合考核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决算总支出28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74万元,占总支出的94.08%; 项目支出16.84万元,占总支出的5.92%。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7.7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5.94万元,点基本支出的88.1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88%。主要原因是全国工资改革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统计管理、专项普查活动的项目支出16.84万元。

三、“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统计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96%;公务接待费支出0.4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0%。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2.73万元减少0.15万元,减5.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芒市统计局认真贯彻执行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业务往来接待工作中,我们遵循“必需、合理、节约”的原则和要求,坚持勤俭节约,严格遵守接待制度,严格执行业务招待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控制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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