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三台山乡2023年“雨露计划”补助实施方案》
近日,中共三台山乡委员会印发了《三台山乡2023年“雨露计划”补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各级各有关部门抓好贯彻落实,以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文件内容,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云南省乡村振兴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云乡振发〔2022〕51号)《德宏州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德巩固振兴组〔2023〕2号)《芒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雨露计划”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芒巩固振兴组〔2023〕4号)等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为做好全乡雨露计划工作,支持农村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实现再教育和更高质量就业创业,确保农村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子女继续及时足额享受雨露计划资助政策。结合三台山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雨露计划”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举措,把雨露计划农村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职业教育作为实现精准脱贫巩固的一项硬任务。通过政策扶持农村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子女初、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比例逐步提高,确保每个孩子学会一项有用技能,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创业就业能力得到提升,引导和鼓励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努力提高就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家庭收入稳定提高、阻断贫困代继传递,达到脱贫致富目标。
三、主要内容
“雨露计划”项目的实施坚持“计划指导、切块下达、市负总责、直补到户、到人”的工作原则,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落实雨露计划对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和技能脱贫巩固千校行动的支持,做到应补尽补,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一)补助时限。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包括顶岗实习)期间。新识别的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从正式纳入监测的当学期开始落实补助至毕业,若正式纳入监测的时间为寒暑假,则从下一学期开始落实补助至毕业。享受本项扶持政策的对象,可同时享受国家职业教育其他资助政策。
(二)补助对象。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对象为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中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新成长劳动力。补助标准,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接受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及全日制普通中专、技工院校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5000元/人/年,每学期2500元;接受全日制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每学期1500元。所需补助资金从下达到市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进行足额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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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学校类型 |
日制普通大专 |
高职院校 |
技师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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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金额 |
5000元/人/年 |
3000元/人/年 |
5000元/人/年 |
(三)申请程序的具体流程,确认对象,公示监督,直补到户,分期发放。
工作要求乡乡村振兴办、各村委会、驻村工作队要密切配合,认真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核实在校学生就读情况,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与上级文件异同
结合三台山实际,认真落实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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