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内设机构
根据规定,三台山乡设置4个党政综合办公室。
(一)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乡人大、纪委、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计划、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扶贫、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等职责。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食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等职责。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群众工作站)。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工作、指导协调群众工作等职责。
乡人大、纪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按有关规定设置。
二、事业单位设置
根据规定,三台山乡设置7个事业单位。
(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二)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三)村乡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村乡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乡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四)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机构性质仍维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五)财政所。承担编制乡财政预决算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管,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机构性质仍维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六)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负责本辖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核算、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等工作,做好数字乡村工程建设,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做好农产品成本核算和经济效益评价,按时上报各种报表和各村年终收益分配报表,做好农村综合改革相关数据的上报,为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承办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本规定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办公室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方式:0692-293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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