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为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不断提升非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水平,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于近期印发了《德宏州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贯彻落实该文件精神,市人民政府督促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制定了《芒市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七部分,即:总体要求、工作目标、整治范围、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本次整治行动时限为2018年7月20日至12月10日,意在通过组织国土、安监、公安、环保、市场监管、工业商务、住建、交通、水利、森林防火等部门,对全市辖区内非煤矿山(含地热水、矿泉水)开展专项整治,以促进非煤矿山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切实改善非煤矿山生态环境,加强非煤矿山环境监管,实现矿山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协调健康发展。
[附件: 市政府办便签〔2018〕309号 关于印发芒市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三台山德昂族乡人民政府 邮编:678400 电话:0692-293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