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平安芒市
为严厉打击赌博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净化社会风气,推进“平安芒市、法治芒市、和谐芒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芒市公安局现就禁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各种类型的聚众赌博、摆赌、游赌。
二、严禁借婚丧嫁娶之机进行的聚众赌博违法犯罪活动。
三、严禁利用电子游戏机、网络等进行赌博违法犯罪活动。
四、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进行赌博违法犯罪活动。
五、严禁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违法犯罪活动,违者除依法从重处罚外,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规定向纪检、监察及有关部门通报。
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为赌博提供条件。歌舞娱乐、旅馆、饭店、商店、网吧、茶室、酒吧、棋牌室、出租屋、洗浴场所等服务性单位和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守法经营,不得向公众提供赌博场所和赌博工具,违者由文化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七、严禁设置赌博场所并从中“抽头放水”,严禁为赌博场所、赌博人员充当“保护伞”、充当保镖,严禁为赌博放哨、通风报信,为赌场接送参赌人员,违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对有组织的职业性赌博团伙,以赌博为业,屡教不改的涉赌人员,暴力护赌、追逼赌债的黑恶势力,放高利贷等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法犯罪分子,将依法予以严惩。
九、公安机关对查获的赌资、赌具以及赌博活动中的违法所得一律予以没收。赌博中形成的债权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对参与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法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全市人民要积极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到禁赌活动中去,发现赌博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检举揭发,对检举揭发的公民,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保护,并视情况给予奖励。举报电话:2997110。
十一、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芒市公安局
2018年2月2日
附:有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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