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芒政办发〔2016〕79号)精神,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深化改革和政府建设,推进我乡政务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我乡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芒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
(二)真实公正。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应当公平公正。
(三)及时便民。政务公开一定要做到及时,要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四)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求
(一)、明确政务公开内容
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免予公开外,都进行公开。政务公开的范围包括乡政府的政务服务公开和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公开。对政务公开内容的要求是:全面、真实、具体。公开的事项要求具备“六个要素”,即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结果。
(二)主动公开事项
1、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
(1)乡人民政府文件、规范性文件;
(2)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
(1)影响公众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
(2)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民生工作的标准、条件、实施情况及工作成效;
(3)低保生活补助金、救灾物资的发放情况;
(4)政府实事工程的建设、管理及完成情况;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1)政府基础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
(2)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的方式、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
(3)重要专项基金、资金的使用情况;
(4)政府财政年度预算、决算及执行情况。
4、政府机构和人事
(1)乡人民政府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的办公地址、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期限等情况;
(2)乡政府领导简介;
(3)政府机关负责人人事任免情况;
5、政务参与、回应、解读
(1)推进政策解读工作。按照政策文件、解读方案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出台的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要将文件起草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有关解读材料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要求于文件公开后3 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2)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问题,有针对地做好社会关注面广、群众呼声高、有疑问的社会热点回应工作。
(3)发挥多媒体平台作用。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进行发布,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
6、各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开的行政执法事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纪律,执法对象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执法的结果。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8、法律、法规对前款事项的公开权限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免予公开的内容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4、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四、规范政务公开程序
1、编制目录。结合本乡实际,明确公开的内容和重点,制定本乡政务公开具体目录,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
2、实施公开。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内容,通过乡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上级主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公开。重要事项要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
3、收集反馈。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收集群众对政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群众反馈。群众对公布的内容有疑问的,可以口头或书面向乡纪委反映,乡纪委应当及时进行调查。确有公开内容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决定的事项不公平、不公正的,应督促予以纠正并重新公布。
五、规范政务公开的时限
政务公开必须做到经常、动态、及时,公开时限应与公开内容相适应。
1、长期公开。对有关政策规定、议事规则、工作制度等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内容应长期公开,如有变化应及时更新。主要包括乡事务工作流程、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为民服务承诺等。
2、定期公开。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主要包括乡村两级财务收支情况,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等。
3、即时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临时性、紧急性的工作应即时公开,主要包括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的重要事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农村“五保”和最低生活保障评定及补助标准、危草房改造对象评定及补助标准、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等。
六、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公开栏。在乡政府大院设置政务公开栏,在原来的基础上整修和完善公开栏,保证内容持久公开。
2、明白纸公开。对群众关心的民生工程政策、计划生育政策、农民负担、涉农补助资金发放以及征地拆迁赔偿情况等要通过明白纸形式公开。
3、网上公开。三台山乡信息公开平台对应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的内容,原则上都要在网上公开。
4、其它形式公开。结合本乡实际,利用公众微信平台、广播、会议、电视等形式进行公开。
七、具体要求
1、实行政务公开的目的在于加强对机关和各基层单位公务运行情况的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推进民主建设,促使干部职工廉洁从政。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大意义,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求务必达到“真公开、全公开、常公开、硬监督、严查处、求实效”的目标。
2、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必须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一把手负总责,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建立政务公开登记簿,对公开的内容、形式进行记载备查。
八、监督检查
政务公开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经常性工作。为了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乡直各部门在实行政务公开的过程中,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抓好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完整、规范、实用、有效。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责任制,同其他工作一起安排、同时部署、一起落实。为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年初制定工作计划,根据上级部门的编制安排,明确独立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兼职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1次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落实;确定1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对外公布;分管负责同志要经常听取汇报,年内至少调研1次政务公开工作,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全面落实政务公开职能。同时做好保密审查,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三台山德昂族乡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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