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含市侨办)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377    作者: 日期:2026/1/26

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含市侨办)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含市侨办)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涵盖了2025年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含市侨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紧紧围绕民族宗教、侨台事务等中心工作,以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核心,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主动公开是政务公开的主渠道。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梳理并动态更新公开目录,确保法定公开内容“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法开展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畅通申请渠道、规范办理流程、及时作出答复。2025年,我收到申请公开信息要求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信息管理是公开工作的源头。定期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信息及时予以公开。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常态化巡检,对过时、失效信息及时标注或清理,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平台是公开的载体。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紧跟数字政府发展趋势,优化局官方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提升信息检索和查阅便利性;严格按照规定的公开类别、公开时间和公开程序要求,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构建多维度、立体化的公开格局,方便群众快速获取所需信息。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做到月度信息定期公开、制度信息长期公开、重大信息及时公开。

(五)监督保障方面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定期开展工作自查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条例》学习培训,提升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同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数量严重不足:2025年仅主动公开7条信息,远低于同类单位公开水平,未充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的公开范围,难以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二是公开意识薄弱: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未将其纳入日常重点工作,未主动挖掘可公开信息资源。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与责任落实: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各业务科室公开责任,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倒逼工作推进。规范信息生成、审核、发布流程,落实“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制度。二是拓宽公开范围与丰富内容:围绕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政策文件及解读等重点领域,全面梳理可公开信息,每月制定公开清单,提升信息实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