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芒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评审命名管理办法》《芒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评审命名管理办法》,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拟命名的78个芒市第五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2个第二批芒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起至2022年4月22日止。
如对拟命名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芒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692)3029710;
通讯地址:芒市大街109号芒市残联大楼10楼;
邮政编码:678400;
电子邮箱:msmztjcjb@163.com。
芒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大街109号 邮编:678400 电话:0692—3028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