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上午,芒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推进会在市委党校报告厅召开,会议对全市第二批308家示范创建单位进行了命名、授牌。对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大会首先宣读了芒市第二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单位命名的决定,出席领导对第二批示范创建单位进行了授牌。7家“七进”活动创建示范单位代表作了交流发言。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谷学平在部署工作中指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是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重要举措;是营造芒市良好发展环境的现实选择;是维护社会稳定、实现边境安宁的现实需要;是展示沿边开发开放新成就新形象的重要载体。会议要求,获得命名授牌的单位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以“七+N”创建活动为契机,结合实际,继续坚持“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工作方向,不断创新丰富创建载体,扩宽创建渠道和范围,突出创建工作特色和亮点。努力推进各单位各部门创建活动见实效、出成果、上水平,把芒市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人民幸福安康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助推芒市宜居宜业生态田园城市建设。
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分管联系民族工作领导;各市直机关单位负责人和工作联络员;各乡镇(街道、农场)党政主要领导、工作联络员和宗教协管员;各乡镇(街道、农场)村(居)委会、办事处负责人;第二批示范创建企业单位负责人,五个少数民族学会,宗教界人士代表,景区代表、观音寺负责人,村民小组代表等,共计316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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