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芒市委统战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浏览量:19749    作者: 日期:2019/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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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委统战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九、其他公开信息(含名词解释、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芒市委统战部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芒市委统战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重大的方针政策,组织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关于发挥民主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做好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芒市委统战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强化组织领导,树立大统战意识。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工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我部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种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统战工作健康发展一是强化大局意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统战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积极力量,服务中心工作大局。二是强化学习意识。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统战部部长孙春兰在云南调研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州统战部长会议精神为契机,不断提高理论素质,提升实践能力,为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工作打好理论基础。三是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与统战人士交友联系,帮助统战人士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为芒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环境。四是召开了全市统战民宗工作。于5月18日,组织召开了全市统战民宗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全省、全州统战、民宗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分析2017年统战工作、安排2018年的工作任务。

(二)重视党外人士,政党关系和谐。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芒市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召开征求意见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人大、政协全体会议和常委会会议等,积极组织广大党外人士协商座谈、沟通思想、征求意见、通报重要情况、重要会议精神等。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芒市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芒发〔2014〕8号)和《中共芒市委关于〈贯彻2010—2020年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芒发〔2014〕9号)文件。三是加强对党外人士的教育、选拔、安排工作。加强与市政协、市委组织部、市工商联等有关部门沟通联系,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发现储备、加强教育培训、强化锻炼交流、创新管理形式等,扎实推进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全市现有党外代表人士962人,有副科级以上党外干部114人,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党外知识分子568人。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芒市委办公室 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芒市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人士交友联系制度的通知》(芒办发〔2015〕20号),加强与党外人士交友联系,较好的引导他们在思想上与党委、政府同心同德,在目标上与党委、政府同心同向,在行动上与党委、政府同心同行。全市33名处级领导联系了我市103名党外代表人士,并经常性的开展走访慰问、谈心谈话活动。加强党外干部队伍建设。以党校培训、会议培训、选送培训、进修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党外干部教育培训。不断健全组织部与统战部联系协调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举荐、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力度,努力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能够适应我市又好又快发展需要的优秀党外干部队伍2018年开展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活动10余场次,受训人员达1000余人次。

(三)加强民族工作,民族团结发展。一是维护好各民族团结,推动各民族共同发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2018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4次。二是搭建少数民族代表参政议政平台。目前,我市有党外少数民族干部46人,少数民族州、市人大代表42人,少数民族州、市政协委员122人。三是巩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切实加快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协调落实兴边富民工程延边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完善延边村寨的发展规划,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持步伐。认真落实第二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抓好2018年5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2个民族特色村建设工作,协助做好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的有关组织协调、编制建设方案、档案材料收集等工作,申报落实2018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700万元,确保示范区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顺利完成。继续做好直过民族及扶贫工作,积极协调财政和农业部门,配合实施好2018年直过及扶少100万元及产业发展40万元项目,申报落实2018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140万元,提升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水平。四是扎实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成立了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芒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活动实施方案》(芒办发〔2018〕14号),梳理上报了示范单位名单。目前,已完成全市213个第一批申报市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进行了市级考核工作。五是搭建少数民族代表参政议政平台。六是大力培养和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加强与组织部门、民宗局的沟通联系,认真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发现、推荐和培训工作,不断充实壮大少数民族干部队伍

(四)加强宗教管理,宗教健康发展。一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坚持每月走访城区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及时与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沟通交流情况,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2018年,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8次。二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通过经常性深入宗教场所宣传宗教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与宗教场所负责人联系沟通,加强工作指导等手段,帮助宗教团体健全内部管理,继续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积极引导信教群众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三抓好民族宗教培训工作。2018年,通过会议培训、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组织开展各类宗教培训工作12场次,加强对宗教分管领导、民宗助理员、宗教教职人员等的教育培训工作。四是积极开展和谐寺观创建活动。分别与菩提寺、五云寺、佛光寺、观音寺、福音堂等40所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签订了和谐寺观创建目标责任书,制定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评选标准,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2017年被评为省级和谐寺观教堂1个,州级2个,县市级10个。

(五)加强非公建设,阶层人士健康成长。一是抓教育引导,促进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健康成长。继续深入开展以“民营企业家与中国梦”为主题,以“四信”为重点的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较好的引导教育全市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二是积极创造参政议政平台。目前我市共有40名非公经济人士担任州市政协委员,6人担任州市人大代表。三是积极引导开展光彩事业。2018年积极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工作,目前我市共43家企业与43个村委会建立了结对帮扶关系。2018年,引导非公企业开展捐资助学、扶贫帮困等活动。四是不断完善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进行常态化管理。2018年组织召开芒市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联席会议1次,开展芒市2018年度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2批次,39人次,培养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社会责任感强、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有较大社会贡献的非公经济代表人士队伍。五是履职尽责服务会员。建立了不驻会兼职副主席(副会长)轮值工作制度和主席(会长)办公会和执委会轮流深入企业召开制度,积极开展非公企业维权服务工作,密切联系会员,了解会员的动态和困难,为会员排忧解难,进一步提高为非公企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六)加强侨胞服务,侨胞情谊更浓。一是深入调研,摸清情况,不断建立和完善台胞、台属、台资企业基本信息库。目前我市有台资企业1个,个体户2个;定居台胞1人,常住台胞6人;去台人员136人;黄埔后代联谊会会员57人二是坚持以活动为载体,广泛凝聚人心。春节走访慰问台企、台属、台胞、7人次,发放慰问金3500元,“做到不忘老朋友、广交新朋友、深交老朋友”。三是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对台胞、台属的来访,我市台办本着“领导批示,部门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对所来反映的情况,能及时解答的给予及时解答,一时不能解答的,说明原因,并耐心做好说服工作。2018年,共接待台胞台属上访5人次,并且都得到了妥善处理和解决。四是多渠道协调解决原国民党二战老兵生活困难问题,积极帮助抗战老兵协调解决生活困难问题。目前到2018年11月6日我市健在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有4人。多渠道协调解决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生活困难问题。春节慰问了4人,发放慰问金4000元,深圳特安公司资助2名,每人6000元,江门市昌兴关爱基金会2名,每人4000元。五是开展交流交往活动,4月2日,协助芒市黄埔后代联谊会在滇西抗战纪念碑下开展了“万枝鲜花献英烈”纪念活动;6月15日开展了“纪念黄埔军校建校九十四周年”活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 1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25.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5.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25.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5.3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5.32万元(本级财力325.3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25.3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2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32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0.14万元、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28.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5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基本支出275.3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7.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26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条主要填写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2018年预算总收入25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收入198.4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收入55万元;2019年预算总收入32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收入275.3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收入50万元

(二)、2018年预算支出25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42万元,项目支出55万元;2019年预算总支出32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75.3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50万元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变动原因:因机构改革中共芒市委统战部和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合署办公,两部门账务合并核算。

(三)、2019年预算总收入比2018年增加71.9万元,其中基本收入增加76.9万元,项目收入减少5万元。基本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工资福利收入增加以及2019年机构改革芒市民宗局与统战部两部门合并。

2019年项目收入比2018年项目收入减少5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机构改革两部门合并后,原来民宗局项目支出中的促发展预算经费不再列入预算项目收入。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2019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6.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数6.78万元相比,减少0.1万元,下降1.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或增加0万元;下降或上升0%;公务接待费减少或增加0万元,下降或上升0%;(减少或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写出原因)2019年部门预算本部门公务接待费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或增加1.86万元,上升86.9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1.86万元,上升86.92%;公务用车购置减少或增加0万元,下降或上升0%。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或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写出原因)2019年统战部与民宗局账务合并核算,并且2018年民宗局公车维护运行费部分欠款尚未结清,需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8.26万元其中差旅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办公费4.16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0.5万元、工会经费4.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8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强化组织领导,树立大统战意识。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工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我部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种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统战工作健康发展一是强化大局意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统战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积极力量,服务中心工作大局。二是强化学习意识。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统战部部长孙春兰在云南调研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州统战部长会议精神为契机,不断提高理论素质,提升实践能力,为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工作打好理论基础。三是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与统战人士交友联系,帮助统战人士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为芒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环境。四是召开了全市统战民宗工作。于5月18日,组织召开了全市统战民宗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全省、全州统战、民宗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分析2017年统战工作、安排2018年的工作任务。

(二)重视党外人士,政党关系和谐。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芒市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召开征求意见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人大、政协全体会议和常委会会议等,积极组织广大党外人士协商座谈、沟通思想、征求意见、通报重要情况、重要会议精神等。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芒市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芒发〔2014〕8号)和《中共芒市委关于〈贯彻2010—2020年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芒发〔2014〕9号)文件。三是加强对党外人士的教育、选拔、安排工作。加强与市政协、市委组织部、市工商联等有关部门沟通联系,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发现储备、加强教育培训、强化锻炼交流、创新管理形式等,扎实推进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芒市委办公室 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芒市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人士交友联系制度的通知》(芒办发〔2015〕20号),加强与党外人士交友联系,较好的引导他们在思想上与党委、政府同心同德,在目标上与党委、政府同心同向,在行动上与党委、政府同心同行。全市33名处级领导联系了我市103名党外代表人士,并经常性的开展走访慰问、谈心谈话活动。加强党外干部队伍建设。以党校培训、会议培训、选送培训、进修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党外干部教育培训。不断健全组织部与统战部联系协调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举荐、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力度,努力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能够适应我市又好又快发展需要的优秀党外干部队伍2018年开展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活动10余场次,受训人员达1000余人次。

(三)加强民族工作,民族团结发展。一是维护好各民族团结,推动各民族共同发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2018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4次。二是搭建少数民族代表参政议政平台。目前,我市有党外少数民族干部46人,少数民族州、市人大代表42人,少数民族州、市政协委员122人。三是巩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切实加快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协调落实兴边富民工程延边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完善延边村寨的发展规划,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持步伐。认真落实第二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抓好2018年5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2个民族特色村建设工作,协助做好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的有关组织协调、编制建设方案、档案材料收集等工作,申报落实2018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700万元,确保示范区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顺利完成。继续做好直过民族及扶贫工作,积极协调财政和农业部门,配合实施好2018年直过及扶少100万元及产业发展40万元项目,申报落实2018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140万元,提升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水平。四是扎实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成立了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芒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活动实施方案》(芒办发〔2018〕14号),梳理上报了示范单位名单。目前,已完成全市213个第一批申报市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进行了市级考核工作。五是搭建少数民族代表参政议政平台。六是大力培养和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加强与组织部门、民宗局的沟通联系,认真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发现、推荐和培训工作,不断充实壮大少数民族干部队伍

(四)加强宗教管理,宗教健康发展。一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坚持每月走访城区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对私设聚会场所、非法传教、非法渗透等一些能引发矛盾纠纷的隐患问题进行排查,及时与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沟通交流情况,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2018年,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8次。二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通过经常性深入宗教场所宣传宗教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与宗教场所负责人联系沟通,加强工作指导等手段,帮助宗教团体健全内部管理,继续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积极引导信教群众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三抓好民族宗教培训工作。2018年,通过会议培训、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组织开展各类宗教培训工作12场次,加强对宗教分管领导、民宗助理员、宗教教职人员等的教育培训工作。四是积极开展和谐寺观创建活动。分别与菩提寺、五云寺、佛光寺、观音寺、福音堂等40所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签订了和谐寺观创建目标责任书,制定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评选标准,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2017年被评为省级和谐寺观教堂1个,州级2个,县市级10个。

(五)加强非公建设,阶层人士健康成长。一是抓教育引导,促进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健康成长。继续深入开展以“民营企业家与中国梦”为主题,以“四信”为重点的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较好的引导教育全市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二是积极创造参政议政平台。目前我市共有40名非公经济人士担任州市政协委员,6人担任州市人大代表。三是积极引导开展光彩事业。2018年积极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工作,目前我市共43家企业与43个村委会建立了结对帮扶关系。2018年,引导非公企业开展捐资助学、扶贫帮困等活动。四是不断完善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进行常态化管理。2018年组织召开芒市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联席会议1次,开展芒市2018年度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2批次,39人次,培养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社会责任感强、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有较大社会贡献的非公经济代表人士队伍。五是履职尽责服务会员。建立了不驻会兼职副主席(副会长)轮值工作制度和主席(会长)办公会和执委会轮流深入企业召开制度,积极开展非公企业维权服务工作,密切联系会员,了解会员的动态和困难,为会员排忧解难,进一步提高为非公企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六)加强侨胞服务,侨胞情谊更浓。一是深入调研,摸清情况,不断建立和完善台胞、台属、台资企业基本信息库。目前我市有台资企业1个,个体户2个;定居台胞1人,常住台胞6人;去台人员136人;黄埔后代联谊会会员57人二是坚持以活动为载体,广泛凝聚人心。春节走访慰问台企、台属、台胞、7人次,发放慰问金3500元,“做到不忘老朋友、广交新朋友、深交老朋友”。三是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对台胞、台属的来访,我市台办本着“领导批示,部门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对所来反映的情况,能及时解答的给予及时解答,一时不能解答的,说明原因,并耐心做好说服工作。2018年,共接待台胞台属上访5人次,并且都得到了妥善处理和解决。四是多渠道协调解决原国民党二战老兵生活困难问题,积极帮助抗战老兵协调解决生活困难问题。目前到2018年11月6日我市健在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有4人。多渠道协调解决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生活困难问题。春节慰问了4人,发放慰问金4000元,深圳特安公司资助2名,每人6000元,江门市昌兴关爱基金会2名,每人4000元。五是开展交流交往活动,4月2日,协助芒市黄埔后代联谊会在滇西抗战纪念碑下开展了“万枝鲜花献英烈”纪念活动;6月15日开展了“纪念黄埔军校建校九十四周年”活动。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21300111  [附件: 芒市委统战部2019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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