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州政协主席、州委统战部部长黄丽云,在州政府副秘书长李晓辉、州民宗局副局长杨忠明的陪同下率州创建办相关工作人员到芒市调研指导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付正江、市创建办相关领导陪同调研。
调研采取听取汇报和实地查看的形式进行。在汇报会上付正江副市长汇报了芒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开展情况。听取汇报后,黄丽云对芒市前期工作进度表示肯定,对我市示范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并提出了六点要求。
黄丽云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重大意义,要在全市范围内总动员,要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示范创建工作,确保人员机构和工作经费到位。二是认真学深学透创建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认清工作重点,对标对表抓好示范创建各项工作落实。三是要按照《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活动的实施意见》,按时间节点,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示范创建各项工作。四是要整合脱贫攻坚、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等资源,防止“两张皮”,要做到相互结合,相互推进。五是在对各单位“七进”活动督促指导的同时,要求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注重总结提炼,注重打造特色亮点。六是要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引导,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营造良好氛围。
调研组一行还深入到芒市一小和芒市丙午社区进行实地调研指导。要求“七进”示范单位要按照“八个一”标准(即:一个优秀讲解员、一部高质量的专题片或PPT、一份精炼的汇报材料、一套完善的档案资料、一个浓厚的宣传氛围、一份精致的宣传折页、一个突出的工作亮点、一套顺畅的观摩流程。)注重总结提炼,挖掘打造特色亮点,将示范创建工作创出成效、创出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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